农业面源污染是太湖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农林厅6月2日召开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太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上,省农林厅与苏南五市农林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根据部署,今年太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实现“七项目标任务”:一是农业面源主要污染物总氮、总磷排放量削减10%以上;二是化学农药、化学氮肥施用量比2007年分别削减5%和3%;三是推进畜禽场综合整治,治理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150处,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100处以上;四是在环太湖、滆湖周边地区建立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沟渠8.95万米、生态池塘179个;五是继续进行控制性种养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净水试验种养1.5万亩;六是建立60处农村分散居住农户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试点;七是完成太湖地区农业污染源普查,设置81个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点,开展环境质量评估和监测预警。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农业部门推出了六项整治措施:
一、环太湖1公里、主要入湖河流上溯10公里两侧1公里范围为畜禽禁养区,不得发展畜禽养殖,现有养殖场 (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或关闭;环太湖1至5公里为限养区,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取消畜禽散养,对已建的规模养殖企业必须完善后处理辅助项目,完善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实行农牧结合,达到零排放。环太湖5公里外为适度养殖区,实行总量控制,对新建的规模养殖企业,必须经过环评后方可建设。
二、推广节约型农业生产技术,合理使用农药化肥,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从源头减控氮磷流失污染。继续扩大商品有机肥、绿肥补贴范围,推进农业固体废弃物向无害化、速效化、颗粒化、商品化发展。
三、环太湖5公里范围内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环太湖1公里区域内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环太湖1至5公里区域内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四、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办法,积极探索乡村物业清洁管理服务模式,加大农村分散居住农户污水处理力度,加快农业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生态处理试点。
五、建立新型的生态拦截型沟渠塘系统,通过清除垃圾、清除淤泥、清除杂草,直接去除污染物。通过种植垂柳、草被植物,合理配置氮磷吸附能力强的半旱生和水生植物,并设置净水坝,拦截污水、泥沙及漂浮物等,实现对氮磷养分的立体式吸收。
六、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太湖地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并设置一批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点,掌握农业面源污染发生特点和变化规律,开展环境质量评估和监测预警。 ( 邹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