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6月5日电(记者 杨玉华)6月1日“限塑令”在全国正式实施。从这天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五千至一万元罚款。记者采访发现,对国家这一处罚规定,不少农贸市场摊贩和街头商户表示“并不知情”,一些商户甚至反问:“罚一万?谁来罚?谁来管?” 商家的疑问直指当下“限塑令”的软肋,谁来监管“限塑令”落实?
为实施“限塑令”,各地都出台了一些措施,但是少有实施细则出台。合肥市工商部门就表示,虽然国家规定不执行“限塑令”者将受到罚款处罚,但由哪个部门来执法还没明确。因此,工商部门对不执行“限塑令”的行为,只能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工商执法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很难起到针对性的打击作用。另外,由于塑料袋的使用商家点多面广,光靠一个部门很难查得过来,如何实行各部门联动也是个问题。
据统计,中国每年消耗塑料袋超过30亿个以上,作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限塑”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但好政策需要好制度保证落实,否则,不仅影响着国家禁令的严肃性,更使政策执行流于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限塑令”不光考验着商家、大众的环保意识,更体现政府相关部门的执行能力。
当前,落实好“限塑令”急需政府有关部门细化责任,分工落实。“限塑”涉及到商务、质监、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虽然国家的相关文件大致确定了每个部门的分管内容,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每个部门该发挥什么作用,各部门之间该如何衔接,特别是对于违反“限塑令”的行为由谁来监督检查,并给予处罚,这些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急需完善制定。
在阻击“白色污染”适应“无塑时代”的行动中,民间的环保意识觉醒必不可少,但政府的公共责任更不容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