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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重大自然灾害参保职工可获赔
2008年06月06日 08:40:1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6月4日从苏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苏州下月起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参保职工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伤亡事故,都可利用储备金进行赔付。由于苏州市已经实行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五险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所有参保职工都可以及时获得工伤赔付。 (蔡跃进 黄红芳)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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