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海口一考生执意用铅笔写作文 被视为无效
2008年06月08日 16:36:3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上午,海口府城中学考点,在语文科目考试时,一位学生用铅笔书写作文,监考员发现后叫他改用钢笔书写,可该考生却执意使用铅笔。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该考生的作文答题将被视为无效。 府城中学考点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昨天上午的语文科目考试时,监考员在考场里看到,一位来自琼山侨中的男考生使用铅笔书写作文。监考员立即上前跟他解释,说用铅笔书写作文可能会不予计分,叫他改用钢笔书写,没想到该考生竟不听劝阻,继续使用铅笔书写作文。 海口市考试局有关负责人称,按照规定,考生在答题时,选择题用2B铅笔在指定的方框内填涂,非选择题(包括作文)用0.5MM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在题目指定的区域中答题,在指定区域以外或超过答题区域填涂或书写的答案无效。考生不得用规定以外颜色的笔答题,否则答案也无效。 该负责人提醒,在作答选择题前,考生务必根据答题卡上的要求,用2B铅笔将所选题的题号所对应的方框涂黑,不填涂的将会影响该题成绩的评定。要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用规定的笔答题,同时,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志。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
杨作品
编辑:
郭涛
|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