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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软件盗版率降至20%?八成盗版率说法遭质疑
2008年06月16日 14:43: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去年我国软件产业盗版率降至20% “国外的数据像一座大山,压了中国十几年,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中国互联网实验室总裁方兴东日前表示,由国外软件巨头组成的商业软件联盟(BSA)对中国软件盗版率的统计数字严重失真,应该“让中国数据发出国际声音”。 他在当日的《2007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由该组织研究得出的2007年我国软件盗版情况最新数据:按市值折算,软件产业的盗版率为20%,软件产品的盗版率为31%,计算机软件的盗版率为41%———这和BSA近几年一直80%以上的数字有天壤之别。 统计出入为何天壤之别 在2005年之前,中国软件盗版率的调查数据发布者只有一家———即BSA,包括我国在内的全世界各国引用的都是来自于BSA的统计。根据该商业软件联盟的调查,中国是世界上软件盗版较严重的国家之一。2005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互联网实验室承担我国软件盗版率的研究工作。 根据互联网实验室今年的调查结果,与2006年相比,全行业按市值计算的盗版率由24%下降为20%;收费计算机软件套数盗版率由63%下降为56%。其中,单位用户收费计算机软件的套数盗版率由39%下降为35%;个人用户由78%下降为69%。并且随着政府部门和企业推广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尤其是操作系统的强制安装政策,最为严重的操作系统盗版行为也得到遏制,盗版率由68%下降为39%。但BSA的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到2007年中国的软件盗版率虽然有所下降,但是仍高居世界软件盗版的榜首。 中科院院士倪光南认为,BSA和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应该同时公开调查方法和调查数据,便于进行公开比较。到目前为止,只有互联网实验室公开了调查数据和方法。“很遗憾,BSA的统计方法仍然是不透明的。”倪光南说。 “BSA主要是一个PC厂商的代表机构,而微软在整个PC软件占的份额达到90%,商业软件联盟的主要收入来源有99%是来自微软,因此商业软件联盟的客观性让人怀疑。”方兴东提出了对BSA的质疑。 方兴东介绍,与BSA相比,互联网实验室的调查方法较为本土化。互联网实验室采用综合运用行业数据、抽样调查、回访调查、专家估算相结合的调查计算方法进行调查。同时互联网实验室提出了按照软件安装数量和按照软件折算市值两个系列的软件盗版率概念,并建立了一套便于检验的盗版率计算模型。 呼吁中国的“可容忍盗版率” 对于盗版问题,当日与会嘉宾还提出了一些独特的看法。“没有垄断、就没有盗版,而且随着未来软件网络化和服务化趋势的不断深化,盗版的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方兴东说,正是微软等软件巨头把其产品价格定得太高,中国用户买不起,才导致盗版盛行。 互联网实验室副总裁王俊秀认为,客观地对待盗版率,提出与社会经济文化相匹配的可容忍的盗版率,是目前各方最应该具有的态度。 方兴东也提到可容忍盗版率,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盗版率本身就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是市场经济市场需求决定的,它跟一个国家的整体的经济和文化社会条件是相关的。方兴东介绍,可容忍的界限是指与全球相同的经济与人文条件作为参照,低于这些指标就非常好,不需要动用太多的行政资源。如果高了,就需要采取措施,把容忍盗版率作为一个指标进行决策。 他在当日“知识产权冲突与可容忍盗版率”的演讲主旨是:建立知识产权的自主意识,以同等发展中国家作为参照系,找到中国可容忍的盗版率的指标,寻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正确之道。 “反盗版也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市场经济手段,而不能总是用自上而下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兴东说。(贾林男 丁开艳)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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