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新沂市河沟镇青石桥村农民陈永和本村“种田公司”老板杨云峰签订一份协议,把自家的30亩田委托给杨云峰耕种。双方约定:田间的一切事务包括育苗、播种、管理、收割等全由杨云峰负责,陈永每亩支付500元服务费,杨云峰则按每亩1000斤稻谷、500斤小麦的标准付给陈永粮食。
陈永介绍,他妻子外出打工,孩子上学,父母年高,家里就自己一个劳动力,30亩田无论如何也种不过来,得知村民杨云峰组建了“种田公司”后,干脆全部包给公司种,花钱“买”收成。据了解,杨云峰组建的“惠农种田公司”,目前有226名工人和100余台收割机、拖拉机、插秧机等,已签约代为耕种的粮田有1.5万亩,其中像陈永那样以“全包”模式运营的耕地有1600亩。
在新沂,如今有10多位农民创办了“种田公司”,如合沟镇的冯宪章、瓦窑镇的池瑞清、阿湖镇的徐玉发、草桥镇的边洪亮等“种田公司”不但代农民育种、播种、栽插、收割,还可提供施肥、喷药、除草及储粮服务,按照服务内容的多少,每亩确定50—500元不等的服务费用。无暇耕种的农民,只需打一个电话、签一份合同就可全部搞定。
记者了解到,“种田公司”还要为“全包”的农户承担一定风险。杨云峰介绍,以水稻为例,只要周边农民产量达到每亩500斤以上,他就得向农户保证交付每亩1000斤水稻。超出部分,是自己赚的;不足部分,由自己兜底;但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周边农田水稻每亩单产减到500斤以下,“种田公司”则不承担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新沂市10多家“种田公司”今夏已签订土地互助管理合同20多万亩。有关专家认为,“种田公司”这种新型土地互助管理模式的出现,有助于解决农民种田与务工的矛盾,把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民从责任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失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益探索。(李先昭 满东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