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金湾区3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夫人,在该区领导干部助廉座谈会上签下了配偶助廉承诺书,通过对所有家庭成员“约法三章”,确保丈夫干净干事、廉洁从政。(6月16日《广州日报》)
即便不考虑实际效果,就承诺书本身而言,因为干部夫人与政府之间并不存在责任关系,这种承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干部本人“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给予“夫人”奖励名不正言不顺;因干部本人不“干净干事、廉洁从政”,而不管三七二十一,无论“夫人”直接牵涉其中与否一律并处,就是“连坐”,不能在现代法制社会里践行。
名不正且言不顺,还乐此不疲地在一个又一个地方上演,组织者真不知道做着无用功么?非也非也,这年头,谁心里边不是明镜似的,知道这些个东西就是形式呢,一直还自嘲着说要“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
形式主义已经成为一种惯性。黄仁宇有一部著名的书《万历十五年》,特别准确地描述了这种惯性的可怕:整个社会在惯性中运行,做着没有实际意义的、只为了给别人看的事业。
现在说制度建设,其真实的含义大家都清楚。保证公众成为制度核心,保证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都落在实处;不是身在其位者愿不愿意、践不践行“约法三章”,而是公众允不允许其身在其位;公众的允不允许,是否能成为凌然不可侵犯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