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国务院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已于2008年6月8日起施行。6月20日15时,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法制司副司长左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针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制定条例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网民卖火柴的小女孩2008]有报道称,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条例。为什么要针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门制定一部行政法规?
[左力]这个问题我们在起草过程中也一直在考虑,是针对汶川这么一个地方制定一个条例还是针对一个普遍的情况制定一个条例呢?汶川这次发生的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党中央、国务院都非常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现在抗震救灾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展开,考虑到这次恢复重建时间非常紧,任务很重,涉及面很广,涉及的行业也很多,很多事情都需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因此,为了保证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质量与效率、眼前与长远的协调统一,实现依法科学重建,因此需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
之所以针对汶川灾后恢复重建活动制定条例,主要考虑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来切实解决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二是为今后普遍适用的灾后恢复重建立法提供实践基础和积累经验。比如我们现在正在修订《防震减灾法》,这个条例实行一段时间后,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有些制度在《防震减灾法》中要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