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杜宇)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表示,山西孝义“6·13”特大爆炸事故暴露四大突出问题,安全监管总局为此发出通报,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08年6月13日11时左右,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安信煤业有限公司主井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
安全监管总局发出的通报说,这起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火工品管理极度混乱。该矿没有合规的爆炸材料库,没有井下火工品领用制度;大量炸药和雷管混放,部分炸药和雷管提前装配,严重违反规程的规定。
二是长期非法越界开采。该矿2006年以来多次被查出越界开采,并被施以处罚,但该矿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采取设置假密闭等欺骗手段通过复产验收。该矿在非法越界区域有多达28个掘进头,巷道布置混乱,无风微风作业,疯狂盗采国家资源。
三是劳动管理混乱。部分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井下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下井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和佩戴自救器。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而事故前的日产量是其允许能力的3倍多,严重超能力生产;按照山西省有关规定,此类矿井井下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9人,而事故发生时,该矿井下作业人员多达58人,严重超定员生产;该矿还违反规定,在井下大量使用非防爆民用三轮车,事故隐患突出。
四是政府部门监管监察不到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该矿火工品管理、煤炭资源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等一系列突出问题监管监察不力,执法不严。
此外,安全监管总局还通报了另外两起事故:6月12日22时,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土垭煤矿(探矿企业)1号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6月13日23时30分,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雨田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切实加强煤矿火工品管理;强化煤矿探矿井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矿井地质管理工作,落实水害防治措施;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