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在一公交车站点赶乘996线路车。 中新社发 追影 摄
昨天(20日),北京市市政管委下发了《北京市公共电、汽车车身广告设置规范的通知》,并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对本市现有的公交车车身广告进行整改,禁止车身的全身广告,规定了可张贴广告的范围和经重点线路的车辆不允许张贴广告。从今天起,本市的公交车上将不再有全身广告出现。
按照通知要求,现有运行的公共电、汽车的车身广告应当符合:车头、车尾部应保留原车颜色及结构,车头、车尾部(含前后风挡玻璃内外)、车身两侧车窗、车门、车顶部和车轮不得设置广告;车身广告应该设置在车身两侧前后两个车轮之间,车窗玻璃高度以下范围;车身广告不得遮挡或覆盖大号牌、路牌和门号。车身广告的画面和文字(画面底色除外)与大牌号、路牌和门号应当保持0.2米以上的距离。而运营线路途经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的公共电、汽车不得设置车身广告。除公共电、汽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设置车身广告。除此之外,《通知》对车身广告的画面和字体也做了不少人性化的要求:车身广告的画面应当保持固定、完整,画面设计不应动感过强,使人在视觉上产生眩晕和刺激感;车身广告的画面、文字应比例协调,文字部分的字体高度不得超过广告版面高度的三分之一。这样,既保证了车身的美观,也不会对观看车身广告的路人产生过大的影响。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本市的几家公交客运公司,各企业均表示将严格执行《通知》内容,将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公交车进行广告瘦身,实现规范设置,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记者 张硕) (来源:北京晨报)公交车上八大行为影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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