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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71宾馆14时退房”被指失实
2008年06月22日 09:48:4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回应 密云消协:倡议承诺未作假 称6家宾馆面临行业内部压力太大 “我们不会、也没有必要在承诺名单上弄虚作假!”面对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对密云消协倡议不实的指责,昨日下午,密云县消协秘书长赵宗武感到“很气愤”。他解释说,71家宾馆饭店都是消协人员一个个上门找主管负责人做工作,得到他们响应倡议的支持后,才对外发出名单的。 “宾馆老总多是协会负责人” 据赵宗武介绍,从4月初开始,密云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就对107家宾馆饭店亲自上门走访做工作,这些都有工作记录为证。当时包括这6家宾馆在内的71家都表示“全力支持响应。” 赵宗武说,这一提法也是很“温和”的。由于消协并不是行政主管部门,这一组织性质决定了消协不可能与宾馆饭店签订带有强制性的书面协议,而是以响应倡议的形式对外发布。但在众多媒体报道后,一些宾馆饭店就反映他们受到了上级行业协会的责问,一时间似乎成了行业的“叛徒”,因此赵宗武对6家宾馆动摇、甚至否认承诺并不感到意外,“来自旅游饭店行业内部的压力太大了”。据赵宗武透露,否认承诺的6家宾馆老总大多是密云县旅游饭店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等。 “不允许任何酒店借此作秀” 赵宗武称,密云消协目前正对作出承诺的宾馆饭店进行回访和抽查,已经回访了20多家,都已落实了履行倡议的内容。“我们不允许任何酒店借此作秀。” 今年4月底,延庆40家酒店成为了最早响应延时结账的宾馆饭店。昨晚,延庆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这些酒店当时都签了倡议,目前都是按约定执行的,暂时还没有遇到密云那样的阻力。 -争议 1行业惯例有无法律依据? 消费者:饭店协会没有立法权 饭店协会:国际惯例与法律不矛盾 市消协:国际惯例不能违反中国法律 近日,市民王先生将广安门铁路宾馆诉至法院,认为12时结账的行业惯例没有法律依据,不少网友也在质疑这一“国际惯例”。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负责人称,国际饭店协会成立后,从1920年开始就在讨论客人应当什么时候开始入住、退房,直到1954年才有了现在的规定。12时作为一个折中的时间,对于入住客人及退房客人都是相对比较公平的。国际惯例与法律不矛盾“外宾在国外都是12时前结账,到中国来就14时结账,容易造成混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会长徐锦祉说。 市消协指出,很多宾馆和行业协会都拿所谓的国际惯例做“挡箭牌”,但即使是国际惯例也不能违反中国法律,在与中国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就应执行中国法律,况且国际惯例不一定全是合理的,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惯例就应摈弃。 2饭店是否该按小时收费? 消费者:12时退房违反了等价交换的原理 饭店协会:按小时收费操作不可行 市消协:没住够时间就让退房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王先生认为,12时退房违反了等价交换的原理。他认为自己在广安门铁路宾馆只住了22个小时,而不是24小时,他要求宾馆退还多支付的2小时房费。对此,徐锦祉表示,任何一种产品出售的时候,都是有单位的,饭店出售时的单位是“间/夜”,这并不等于24小时。“如果按小时来出租房间的话,对酒店来说在操作上是不可行的。”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副会长张志军举了停车场收费的例子。停车收费的计价单位是半小时,“超过5分钟也是半小时,”批量生产不能按照每个人的个性服务,而饭店生产也是种批量生产。对于国际上普遍以“间/夜”作为饭店收费计量单位,张志军认为,对这种世界惯例,没必要创新。 市消协认为,消费者的通常理解是一天为24小时的概念,以天为计价单位,没住够24小时而须中午12时结账,超过则加半天,超过6小时加一天,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此规定其实质是让经营者得到了利益,消费者则损失了利益。 3统一结账是否涉嫌垄断? 消费者:行业组织很强势 市消协:行业组织统一规定涉嫌限制竞争 消费者石先生说,多数宾馆酒店都实行12时结账,解释就是“都这样规定的。”消费者只能毫无选择地被迫接受。那位王先生刚想向广安门铁路宾馆讨个说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就以行业组织的名义向法院致函,消费者面对的不只是一家宾馆,而是一个强势行业组织,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 市消协表示,统一结账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的交易原则。宾馆饭店的经营行为应该是开放的、竞争的市场行为,经营者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同的经营方式或标准,但如果是“行业组织以行业规定为由做统一的规定,则涉嫌限制竞争”,行业组织只能自律,而不能限制交易对方。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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