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发生在南京长江大桥火灾事故,为城市桥下空间违法占用敲响了警钟。23日,南京市政部门经过全面盘查,列出了市区31座的“桥空间”占用情况,报给市容局查处。
这31座城市桥梁既有草场门大桥、定淮门大桥这些跨河桥,龙蟠南路高架、大桥南路高架等立交桥、跨线桥,也有黄家圩、雨花路等人行天桥。从清查情况看,没有一座桥空间不被占用,许多桥空间存有安全隐患。
调查显示,南京“桥空间”的用途十分复杂,既有停车场、菜场、公厕这些公益设施,也有单位管理用房、泵站管理所、派出所岗亭、环卫所办公室岗亭这些单位用房;还有一些用于经营,如设置游戏机房、台球室、水果摊位、仓库、汽配等。更有甚者,在桥下建住宅、宿舍,像饮马桥下水利局建了585平方米的住宅,龙蟠路高架下施工单位建了2100平米的宿舍。
桥空间的养护权属于市政部门,但违法占用处罚权属市容部门,加上一些建设单位迟迟不移交桥梁管养权,桥下空间管理存在真空,一些单位“占桥为王”,向桥下“挖潜”,沪宁高速连接线,中山陵园管理局、孝陵卫街道等5家单位,占用了1.5万平米的桥下空间,用于建住宅、仓库、汽修厂、菜场、收购站等。草场门大桥下,有6家单位占去了6000多平米的空间。
“桥空间”能否合理使用,不能一概而论。有专家称,城区土地紧张,利用立交桥、高架桥下的空间,适当配建停车场、菜场等城区紧缺的公用配套设施,对桥体没有安全隐患,未为不可。但桥下不应有居住、做饭、存放危险品这些存在安全隐患“居所”,也不应成为收购站、盲流这些脏乱差的去处。南京有关部门表示将对桥下空间利用“认真排查,统筹管理”。(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