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富豪比尔.盖茨宣布:他在2008年6月27日退休后,将自己拥有的价值58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用于社会慈善事业,一分一厘也不留给子女,这位富豪的壮举震惊了全世界。
我赞赏比尔.盖茨的壮举。
对于比尔.盖茨为何把巨额财产捐献给社会的举动,这两天成为中国媒体和大众议论的热点。有人认为他很傻,早知今天捐,以前何必赚?这是一种议论。也有人认为比尔.盖茨把财富留给社会,是希望子女将来有自立能力,不致使他们坐享其成而“纨袴化”,像中国当年的八旗子弟那样,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还有就是听到议论,称比尔.盖茨是为来生极乐而修善积德,这是中国旧时迷信报恩的宿命观,我相信这绝不是比尔.盖茨的本意。
我认为,要弄清比尔.盖茨此举的真正原困,恐怕最关键的是要研究一下比尔.盖茨的财富观,即赚钱是为了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中国人过去地进行过探索。元朝时有个叫刘君锡的剧作家,写过一出杂剧叫《庞居士误放来生债》(一说无名氏作),讲一位大地主庞蕴(字道玄)居士,靠放高利贷及其他手段积累了巨大财富,有一天,他在后槽听到家中养的马、牛、驴在互相诉说,称因前生借了庞蕴居士的银子无力归还,死后变成牲畜前来“还债”。庞蕴大惊,认为自己积聚财富是一种逼人变牛、马、驴还债的罪恶,遂憣然醒悟,决定将家中仆妇全部发钱遣散,后槽所养牛、马、驴放归山野让其过自由生活,再将家中全部金银珠宝装在十几条大海船上沉入海中,不让这些钱财再“害人”。他自己呢,破产后带上老妻、子女寄居陋屋,靠自己的手艺每日编笊篱,再让女儿灵兆,拿到云岩寺门口去出卖,靠赚些零钱过着清苦生活。
这当然反映了当时社会人们的财富观,即认为富人赚钱了,就必然造成其他人的贫穷,所以财富乃是罪恶之源,而为富若仁,便应该散尽家财,或将财富毁去,与穷人一道过清贫日子,这样的富人才是善人,《庞居士误放来生债》一剧中最后安排让庞蕴一家都超升了,还称他们全家原先就是星宿下凡,庞是上界宾陀罗尊者,庞婆是执幡罗刹女,儿子凤毛是善才童子,女儿灵兆是自在观音菩萨等等,最后归结为因果宿命。这亇戏流露出来的财富观,反映了当时老百姓对社会贫富悬殊差距拉大的不满,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古代人财富观的局限,他们只看到财富造成贫富差距一个方面,但没有解决的手段。
其实,就财富观问题,在当代中国的富豪阶层也并没有解决。大多数当代先富起来的豪家,其财富的最后走向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传给子女,让儿孙们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王子王孙般生活;二是自己恣意享用,开名车、住豪宅,乃至嫖、赌、吸(毒),最后耗尽财产结束;三是将大批财产转移至海外,然后买绿卡移民。而像比尔.盖茨这样将财产既不留给子女、也不嫖、赌、吸(毒)般“消费”,更不会转移国外,而是全部贡献给社会事业的,虽不能说没有,但实在是凤毛麟角。
这就提出了一个我们究竟应该树立什么样社会财富观的问题。我认为比尔.盖茨的壮举,反映了他的财富观,即从根本上说,他不认为辛苦创造财富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社会创造财富,他的财富虽然归于自己名下,但最终仍属于全社会所有,是“先私后公”,而不追求财富的“私有终极”。只有不把财富看作是永远的“私有终极”,比尔.盖茨才会有这样的豪举。这应该是现代发达社会最正确、也是最先进的财富观。有人认为比尔.盖茨不将财富传给子女,是担心子女变成不劳而获的人,担心子女守不住财富而又失去自立能力,这实在是中国人的落后财富观,其核心还是一个“私有终极”理念,一切是为子女打算,这与某些富人将财富传给子女的做法,实乃异曲同工。说明这些人根本没有读懂比尔.盖茨。
其实对富起来后如何对待财富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领导层亦早就注意到了,这就是邓小平提出的“共同富裕”思想,即一部分人先富,再带动全社会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可惜,这一思想并没有在大部分富人中扎下根,许多新富人一旦暴富,便娶妾嫖娼赌博吸毒,或衣食住行穷奢极侈,或将财产留给子女,或转移国外,有多少人想带动周围人共同富余的?看来,我们在改革开放中缺少了一种社会教育,即:如何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现在,比尔.盖茨的壮举,给我们这里的新富人上了一课,它告诉人们,财富虽然是凭个人的聪明才智和拼搏得来的,但这私人名下的财富不应被认为是“私有终极”的,而应将它视为属于全社会。当然,这并不是劫富济贫,也不是搞财产平均,这完全是两种概念。最后,我们讲私有财富属于社会,并不是消灭私有制,而仅是一种对财富的理念,至于如何“社会化”,用何种方法“社会化”、或财富拥有者何时实现“社会化”,则应该是无模式、无时间表的。
愿比尔.盖茨的财富观能对中国的广大新富人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