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江苏省“五五”普法检查组抵苏并随即参加座谈会,听取了苏州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邱岭梅等出席座谈会。
苏州市“五五”普法自2006年开展以来,呈现出“组织领导有力、网络机构健全、保障措施到位、宣传方式创新、发展态势良好”的新局面。为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不断加强普法经费、普法教材的保障力度,在“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经费标准按所辖地区人口(含流动人口)计算;苏州市每人每年不低于0.25元,各市、区每人每年不低于0.80元;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要确保及时划拨,足额到位,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提高。今年市级普法经费预算为140多万元。据统计,从2006年至去年底,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普法经费1405.4万元,有力保障了“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苏州市还充分挖掘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吴文化”发祥地的深厚底蕴,努力把法制宣传与城市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独特功能。常熟市将法制宣传与地方特色文化相融合,打造出法制灯谜、法制山歌、法制戏曲等一批法治文化品牌,昆山市举办“法治文化节”,通过法制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2007年,我市在全省第五届法治文艺调演中荣获组织奖,其中,法制小品《姑娘十八》还获得了节目创作奖和唯一的演出特等奖。(梅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