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苏州将抢修保护117处古建筑。在2006年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市区已实施了其中32处古建筑的抢修工程,投入资金2630万元。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市区古建筑抢修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苏州古建筑保护走上了抢修保护、充分使用、多方参与的发展之路,如何让更多古建筑“延年益寿”依然是古城苏州保持文化魅力的一大关键。市领导朱建胜、王鸿声出席会议。
苏州市文物古建筑面广量大,是苏州古城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古城保护压力最大的部分。记者同时在市文物局了解到,苏州的文物古建筑大部分为木结构,且多为民居,居住密度高,产权关系复杂,使得古建筑损毁速度加快,保养周期变短,加上特殊的气候特点等,古建筑需要不断维修,不断投入,才能“延年益寿”。“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市文物单位省级以上完好率要达到100%,市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90%,控保建筑完好率达80%。2005年,我们根据《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控制保护建筑完好率测评办法(试行)》进行测评,发现这些建筑达到的完好率分别是95%、80.2%和50.8%,要达到规划目标,5年内要维修文保单位19处,控保建筑98处,共117处,每年要修20余处。”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2006年苏州建城2520年纪念大会上,市政府与古建筑责任单位签订了抢修保护责任书,明确“十一五”期间完成这117处文物古建筑抢修保护工作。两年来,各责任单位按计划积极实施,共对其中32处古建筑实施抢修。在昨天的会议上,2006~2007年度古建筑保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第二届市文物保护优秀工程奖获奖单位获得表彰,其中,共有5家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成为古建筑抢修工作先进典型。
朱建胜充分肯定了我市古建筑抢修保护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古建筑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在政府支持、多方参与的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社会化保护力度,确保“十一五”古建筑抢修保护目标的完成。他要求文物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古建筑抢修保护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和实施进度督察,避免古建筑抢修只做表面文章,更要避免“抢修性破坏”的发生。在加大古建筑抢修保护力度的同时,要提高居民保护古建筑意识,要让居住在古建筑中的居民了解古建筑价值,把保护意识贯彻于日常生活。(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