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将公布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方案,决定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从7月1日起执行。
有关人士说,因为今年春节前,已为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为不影响2008年上半年退休、退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的通知,为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生活费),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如胡师傅今年3月份退休,基本养老金月1100元,调整后增加10%即110元,调整后胡师傅的月养老金增至1210元。
对上半年退休的且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上半年退休、退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当地2008年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的50%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超过当地2008年普遍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的50%。
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