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6月26日A33版曾刊登了《“牛”车主把“丰田”丢在快车道就走》一文,讲述了25日上午8点左右,某省属银行科长崔某驾驶一辆“丰田”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到中山南路建邺路路口,在前方拖抛锚公交实行临时管制的情况下,狂按喇叭并企图强行通过路口,当交警要求其配合执法时,拒不出示驾照,最后将车扔在快车道上扬长而去一事。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除了进行正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外,崔某因妨碍公务,被拘留5天。
据悉,崔某的这一行为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大家在进行指责的同时,也很关心此事究竟会怎么处理。交警二大队教导员陈旭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和当事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取得联系,当天下午,当事人以及分管领导专门来到大队承认错误。陈旭说,尽管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但他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反交通法规在先,不服从管理在后,应该讲这个行为非常恶劣,所以除了正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外,按照治安处罚法规定,对其进行了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7日晚被送到白下区看守所。
记者了解到,对于当时的冲动行为,崔某解释是为了送妻子上班,同时认为前方是绿灯,自己应该可以走。“27日晚到二大队来接受处罚时,当事人听说要拘留,直言没想到这么严重,非常懊悔!”陈旭说,希望通过此事提醒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以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据了解,这也是交警二大队近两年来,首例因妨碍公务对当事人进行拘留。(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