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增加了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成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财政、交通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采取综合配套措施,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严格控制油价调整的连锁反应。
三部委要求,各地要坚决落实补贴政策,确保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运价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变相提高运价。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可通过建立和完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在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疏导运价矛盾。企业要通过改善管理、降低成本等措施消化成本增支,严禁超过油价上调成本增支幅度搭车涨价。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水路客货运输等交通运输价格,也要加强监测监管,及时制止经营者超成本增支幅度搭车涨价。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给予减免收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经营者负担。要认真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车辆的“绿色通道”政策;对向地震灾区运送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实行免缴过路过桥费优惠政策。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通行费推广实行月票或年票制,实行大客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