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宜兴:奖金、保证金制度促进污染物减排
2008年07月05日 10:52:0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7月5日电(记者车宏亮)江苏省宜兴市近日出台《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考核激励意见》,由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奖励污染物减排突出贡献者;对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部门收取10万元减排保证金,年底经考核后,再确定是返还或扣留。 宜兴地处太湖上游,是江苏省太湖地区“控源截污”的重点县级市。今年,宜兴确定了化学需氧量年度削减2100吨和二氧化硫削减近6000吨的分解目标。为实现减排目标,宜兴设立市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奖励资金,对完成减排任务的部门、镇、园区、街道按照减排量大小实施专项奖励。宜兴还推出保证金制度,每年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书的形式,把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园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并收取污染物减排保证金。 另外,宜兴污染物减排考核激励措施还规定,对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宜兴市政府在建设项目审批、用地指标、污染治理资金补助、绿色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取消一切环境扶持优惠政策和评先创优资格;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