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按照“促进和谐、保障和谐、建设和谐”的要求,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关爱民生、服务和谐”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
开展服务措施创新竞赛。围绕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企业、法律服务农民工、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自身建设开展“五项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方法创新、机制创新、措施创新,探索具有丰富内涵、效果明显、影响力强的活动载体。以省辖市为单位,每个市推选出2-3项特色措施,参与全省的评比活动,参评的主要标准是在本地区已经全面推广、实践效果突出、社会反响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打造特色品牌。
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年内必须完成1-2个服务民生的实事。在全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中,评选出100名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精通业务、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并授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更加主动地投身到服务民生的各项活动中,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成效。
开展服务和谐征文比赛。以征文活动为载体,组织广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交流思想认识,畅谈心得体会。
省司法厅努力通过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促使广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立目标,制定措施,做到更加关注民生,更多地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