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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从汶川地震看中国社会人权观念的发展
2008年07月08日 07:29:2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夺去了成千上万条生命,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地震发生后,中国政府和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团结一心,抗震救灾,有效地减少了灾害的影响。就反应速度、动员范围和救灾效率来说,中国这次救灾行动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罕见的。这次救灾行动本身就是一种规模巨大的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是百分之一百的维护人权行动。这次成效卓著、得到世界各国普遍肯定的抗震救灾行动充分说明,中国维护人权的承诺不仅是一种言辞,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二 这次抗震救灾也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人权观念的巨大进步。第一,人的价值被摆在第一位。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的价值高于一切。这是所有直接或间接参与救灾活动的人的共识。政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抢救每一条生命。普通群众自发地组织起来,连续多日从倒塌的房屋中挖出被掩埋的生命。中国社会形成了一个自觉的共识,房子倒了可以再建,财产没有了可以再创造,但人的生命是惟一的,是最宝贵的。在救灾现场,胡锦涛总书记坚定地说:“当务之急仍然是救人,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要千方百计地抢救。”温家宝总理则要求:“第一位的是救人,一分钟都不能耽搁,一分一秒就可能救出一个孩子、一个幸存者,所以必须把救灾工作组织的有条有理有力。”“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现在还有很多人掩埋在废墟中,时间最为宝贵,时间就是生命,要争分夺秒,尽最大努力,抢救埋压在废墟下的群众的生命。”从国家领导人到普通群众,从救援官兵到无数的志愿者,全国人民达成了空前的共识: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要不惜一切代价,利用地震后黄金72小时,尽可能抢救每一条生命。在这样的信念支撑下,救援人员不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做出百倍的努力,挽救每一条生命。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才有了被掩埋在废墟下100多个小时之后还能生还的奇迹。当唐家山堰塞湖出现溃坝险情时,为了防止出现人员伤亡,政府组织了100多万人的撤离行动。无数观众屏息坐在电视机前,紧张地关注每一次救援行动。看到一条生命得救,人们会感到由衷的宽慰。听到遇难者数字上升,每个人都掩饰不住自己的哀伤。中国社会的人权观念达到了新的高度:生命无价,爱护每个生命,全力挽救每一条面临危险的生命。 第二,尊重生命和强调人的尊严成为中国抗震救灾的主导观念。中国规定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悼念汶川地震死难者。这是中国首次为普通民众设立哀悼日。5月19日14时28分,车辆停止运行,鸣起喇叭,13亿人默哀3分钟,向四川汶川地震死难者致哀。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民肃立默哀,表达了中国社会对遇难者生命的尊重和对人的尊严的肯定。 第三,权利意识广泛普及。在这次救灾行动中,中国社会普遍形成了一个共同的认识,认为受灾群众有权得到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帮助,抗震救灾是全社会的责任。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中国政府才采取了空前迅速的行动,调动了包括10多万军队在内的巨大人力和物力,开展了世界上罕见的大规模救援、救灾和灾后重建行动。 第四,新闻自由和信息公开的价值得到肯定。中国政府以完全透明的方式处理汶川地震灾害。中国开放国内外媒体自由报道地震灾害和救灾情况,允许外国记者进入灾区采访,允许国内电子媒体大量采用直播形式报道,把灾害现场的情况第一时间呈现给观众。中国政府和民众都相信,把灾区真实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公众,是新闻媒体的权利;而公众也同样有全面了解有关灾害事件信息的权利。事实证明,允许媒体自由采访和发布有关灾害和救灾情况的信息,对于动员全国人民投入抗震救灾,对于争取国际同情和支持,对于稳定灾区群众的情绪和制止谣言传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民间力量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得到承认。在这次救灾行动中,民间力量和非政府组织成为一支重要力量。在救灾现场,到处都可以看到志愿者的身影,都可以看到公众自发提供的支援。非政府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募集救灾款物,协助政府抗震救灾,为受灾群众提供各种帮助。这标志着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抗震救灾活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进一步认识到了民间力量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意义,充分肯定他们对于抗震救灾的贡献。这既是长期以来中国公民社会不断发展的结果,也是中国公民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新起点。 三 汶川地震救灾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权观念和人权意识不是一夕之间产生的,而是中国长期进行人权建设的结果。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不断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中国大力推动国内人权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宪法,制订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法律条款,并把保障人权的宗旨贯彻到所有法律法规之中。中国建立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实际的人权保障制度,努力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落到实处。中国进行了广泛的人权宣传和教育活动,出版了大量有关人权问题的书籍,全面普及了人权知识,推广了全社会的人权观念。正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社会的人权观念有了巨大发展。人权思想已经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逐渐成为社会主流观念。汶川地震救援行动再一次集中展现了这种进步。(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 李云龙 )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抗震救灾显中国人权新形象 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 《哀悼日》在京首发 阐释生命至上人权至尊 我见证了西藏的人权巨变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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