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要求达赖喇嘛做到“四个不支持”,其中有一条是不支持一切谋求“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主张和活动。既然达赖喇嘛多次宣称他并不谋求“西藏独立”,对这条总得“有表示”。
如何“表示”?请收回一个错得实在太离谱、卖国竟然卖到“底”的说法。
6月4日,达赖喇嘛对《新印度时报》记者说:西姆拉条约划定的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按照当时西藏和英印殖民政府代表签署的协定”,达旺是印度的一部分。“西藏流亡议会议长”噶玛群培随后应和,声称要举行纪念“西姆拉条约签定94周年”活动,“签约的遗址还在,我们的集会就安排在那里”。
众所周知,所谓的西姆拉条约是英国殖民者妄图阴谋侵占西藏的条约。1914年4月,英方威逼当时的中方代表陈贻范草签,百般无奈中他签了一个“陈”字,并立即声明:“画行与签押,当截然分为两事,签押一层,必须奉有训令而后可。”袁世凯的北洋政府接获陈草签报告后,立即去电声明:“执事受迫画行,政府不能承认,应即声明取消。”被威逼的陈贻范,毕竟还留着一个“底”。
1930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明确表示,“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表明“不亲英人,不背中央”。被诱惑的十三世达赖,毕竟也留着一个“底”。
1943年3月,英印政府给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一个备忘录,反对噶厦官员去达旺。4月噶厦在给英国复信中明确表示:“达旺地区是西藏地方”,对于英方要求召回派往达旺的军官与军队,拒不理睬。当时羸弱的西藏地方政府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大英帝国”,毕竟还留着一个“底”。
加拿大学者戈伦夫说:“西姆拉条约在其签订了许多年之后,仍然声名狼藉,而且得不到执行。”西方学者们都知道不能触这个“底”。
对于是否认可“麦克马洪线”,是否承认达旺属于印度,达赖喇嘛也曾避而不答,还表示过达旺是西藏的一部分。达旺毕竟是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故乡。为什么现在突然改口?原来,达赖集团在印度搞“藏独”活动,越来越不得人心、不大方便了。今年5月,印度警方拘捕了组织“流亡藏人徒步返藏活动”的5个“藏独”组织的头目,包括“藏青会”、“藏妇会”会长在内,指控其违反印度相关法律、危及人身安全,并将其关进监狱。“藏独”势力眼看着面临被“抄底”的危机。一片焦虑之中、情急之下,达赖喇嘛也顾不上那许多了,竟然宣布把中国领土拱手让出,企图以此来挑拨日渐修好的中印关系,以此来缓和穷途末路的“藏独”危机。
听其言,观其行,此番言行也实在让人听不下去看不下去了。对中央政府在日前接触商谈中提出的“四个不支持”的明确要求,既然达赖喇嘛私人代表表示“接受并无困难”,那就总得“有表示”――请达赖喇嘛从纠正此番言行做起。(作者为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