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由此,网友对那种“妻儿都在境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的“裸体做官”现象进行了激烈的抨击。
官员一方面努力将家人全部送出国外,一方面却独自留守国内“为人民服务”,如果其中并不含有腐败的意图,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而贪官的“逃跑计划”,一旦成功实施到了“裸体做官”的地步,妻儿老小已经成功移民国外,那么接下来的贪污腐败就将变得无所顾忌,只待风吹草动时溜之大吉。据《半月谈》杂志统计,中国共有至少4000名贪官携款50亿美元外逃。这还只是2003年的数据。
“裸体做官”虽并不能直接等同于腐败证据,但官员将自己的家人接二连三移民国外,却至少可视为一种腐败的信号,应该引起反腐败部门的高度警惕。“裸体做官”是一封贴了鸡毛的举报信,问题是,信早就写好了,反腐机构却为何迟迟收不到?
一方面,官员不必向纳税人报告自己的财产和收入,自然更不必向公众报告家人移民的情况,公众于是只能在事后对居然“裸体做官”了那么久的贪官徒表惊叹。另一方面,反腐机制的设置又似乎永远是被动的,延续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反腐传统,不等潮水退去,反腐机构不能知道官员是不是“裸体做官”。因应解决的办法,一是要让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官员个人信息更加公开,并且制度化;二是要增强反腐工作的主动性,在“贪官逃跑”的“必经路口”设置监控,不错过其中释放出的任何细小腐败信号,并作出灵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