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罗来平和局长申贵荣被免职之后,贵州省委继续严肃追究干部责任,省委和黔南州委7月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瓮安干部被调整的力度也很大。在奔小康、迎奥运的今天,在汶川特大地震之后,瓮安县猝然发生了这起打砸抢烧事件,令人震惊,更令人痛心。痛定思痛,分析原因何在,很有必要。
日前,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有关情况汇报会上指出,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是群众的一些合法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近年来,瓮安县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但在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违章建筑拆除、矿权纠纷处理、国企改革改制中,出现了各种矛盾,沉积的有影响的重点信访案件就有二十多起,各种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大量积案和积怨的存在,是导致党群干群警民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了仇官、仇警、仇富心理的重要原因,使部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心不足、信任不够,家属包括一部分当地民众对警方公布的李树芬死亡原因表示怀疑,以至于事态恶化,发展到不可收拾。
瓮安群众中有仇官、仇警、仇富心理,贵州的领导把话说到要害,说到根上了。这些可怕的仇官、仇警、仇富心理,这些复杂的深层次原因,很值得深思。
对这次事件,瓮安县领导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瓮安的领导说,事件的起因有其偶然性、突发性,那么,人们会问,这种偶然、突发之事其他地方也有,人家那里怎么没有发生如此严重的打砸抢烧事件?如果瓮安的领导说,因为有坏人,是他们惟恐天下不乱。人们会说,有坏人,这是肯定的,但坏人毕竟是少数,能力也有限,少数坏人怎能有那么大的能力,怎么能够煽动、操纵那么多群众涌上街头,攻击县政府、县公安局?瓮安县到底是坏人的天下,还是好人的天下?
可悲的是,直到出了事之后,瓮安县的领导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和深层的原因以及群众有多么可怕的心理,还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在情况汇报会上还在冠冕堂皇地东扯葫芦西扯瓢,还在强调县领导付出了多么“巨大努力”。省委书记石宗源批评瓮安县委书记王勤的情况汇报“自我批评少、解释过程多,分析原因少”。这批评够客气了,真不知道瓮安县这“父母官”是怎么当的!他们的官也真是当到头了!
必须明确,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出了这种事不能怪群众,对老百姓更不能随意使用警力,不能随意釆取专政手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群众有了那种仇官、仇警、仇富的心理,背后有了那些深层次的原因,瓮安这种事或迟或早、或因这根“导火索”或因那根“导火索”、或以这种形式或以那种形式发生的。
为政一方,守土有责。贵州省委决定将继续严查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明白,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官不是那么好当的,不是会开会、剪彩、送往迎来、耍嘴皮子就可以混下去的。豫剧《七品芝麻官》中有句唱词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瓮安县的书记、县长,公安局的政委、局长,虽说不至于去“卖红薯”,但再想为政一方恐怕不可能了。他们应该反省,有类似情况的地方领导也应该反省。(李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