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被捕前任惠山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区卫生局计财科科长的陆军,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陆军受贿所得赃款7.8万元,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市法院举行通报会称:全市上半年审结商业贿赂案件15件19人,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同比降幅超过50%。
商业贿赂案件发案量的锐减成为一个佐证: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收效显著,经济交往秩序更加诚信公平,公务和职务行为更加自律廉洁。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社会经济领域的交往日趋增多和频繁,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为谋求不正当经济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致商业贿赂案件时有发生。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两年多时间里,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各类商业贿赂案件191件200人,8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法院审理的案件情况看,在商业贿赂案件中被绳之以法的被告人,多是掌握实权的部门负责人,而且级别高、职务高、学历高。在韦晓光受贿一案中,其担任市城市投资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为副处级,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同时,商业贿赂案件,多发生在权力较集中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一些案件还是窝案、串案。如江阴个体建筑老板周华庆在承建、装潢江阴中医院病房大楼时行贿,原江阴药监局局长童锡霖、原江阴中医院副院长徐钟堂先后受贿,构成了商业贿赂串案。少数案件的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坏。南长法院审理的国税局工作人员贾亦嘉、高剑秋等人受贿案件中,贾亦嘉在短短2年里竟28次收受贿赂。尽管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目前,商业贿赂中的行贿行为日趋隐蔽和多样,新类型受贿苗头已经出现。一些行贿人假借促销费、佣金、咨询费等名义行贿,造成了取证、查处和法律认定上的困难。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审判机关已对案件的新类型、新特点展开了调查研究,相应的预防措施也正在制定完善。在审理中一旦发现有关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漏洞,司法审判机关还将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延伸审判效果,封堵商业贿赂发案空间。(陈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