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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犯罪呈逐年增多之势 总数比例从5%升至近9%
2008年07月11日 10:53:4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最近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中,女性达2140名,占总数8.76%,呈逐年增多趋势,且35岁以下女性犯罪嫌疑人约占女性犯罪总人数的70%。女性犯罪涉案罪名,也从传统的盗窃、故意伤害等侵财型案件,向贩毒、容留卖淫等案件转变。 全市3年公诉2140名女性被告人 “尽管只占总人数的8.76%,但上升的比例却比往年快得多。”市检察院公诉处一位检察官说,前几年,检方提起公诉的女性嫌犯比例一直占犯罪总人数的5%—6%左右。 检方发现,这2140名女性被告人,主要以无业人员为主。即使有工作,也大多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上班。 据了解,南京市检方提起公诉的女性被告人,南京本地人并不多,主要以来宁打工的安徽、河南妇女为主。办案检察官认为,这说明外来女性较本地女性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预防女性犯罪的重点,今后应放在这一特殊群体上。这名检察官同时认为,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的女性,失去工作后,发现再就业非常困难。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极易引发犯罪。 从“盗窃”向“介绍卖淫”转变 女性犯罪数量增多的同时,涉案罪名也在发生变化。“前几年女性犯罪,主要涉及财产型犯罪,最常见的是盗窃、故意伤害、抢劫等。”办案检察官说,以往仅“盗窃”和“故意伤害”两类案件,就占整个女性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 但最近3年来,检方明显感到,涉嫌贩毒和容留介绍卖淫的女性被告人,渐渐多了起来。本市栖霞、建邺、鼓楼检方近3年来在对20多起组织卖淫案审查时均发现,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来宁务工女性。 30多岁的安徽巢湖人罗娟(化名),两年前来宁打工,但一直没找到工作,最后到洗浴中心当了按摩女。罗娟说,她感觉“这行”来钱快。随后就组织几名同乡,在城北5个小区开起“足疗店”,暗中介绍、容留她人从事卖淫活动。“介绍卖淫‘来钱快’,涉毒案件也有‘高额利润’。一些毒贩甚至还利用女性不易被警方察觉这一隐蔽性,伙同一些妇女进行运毒、贩毒活动。”办案检察官说。 遭遇情感纠纷易“激情犯罪” 采访中记者获悉,和男性犯罪不同,女性遭遇情感纠纷,更易引发“激情犯罪”。 南京市郊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3年来,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办理过不止一起“妻子用剪刀剪掉丈夫生殖器”的故意伤害犯罪。“案发原因非常简单,都是因丈夫赌博或有外遇,妻子忍受不了,一时冲动造成的。”一名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婚姻和感情上,女性因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往往采取极端手段。”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爱君说。 南京市高淳检方就曾办理过多起女性因感情危机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其中一名女性被告人因其丈夫与情人姘居,多次劝说无效后,一怒之下将丈夫杀死。 李爱君说,女性“激情犯罪”是可预防的。“比如加强对她们的法制教育,建立起系统的社会援助机制,包括心理疏导、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 记者获悉,女性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处缓刑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到80%左右。市司法局副局长孙晓忠认为,对于女性犯罪中的轻微刑案,适用非监禁刑,让她们回归家庭,更利于对她们的改造。(帅勇 朱晓露 段可可 )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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