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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出台管理新政 对聘任工作约法三章
2008年07月13日 09:40: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7月10日,扬州市出台管理新政,对聘任工作约法三章。 扬州市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每年需要聘请各类监督人员近800人次。过去都是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聘任,由于缺乏统一管理,不但影响人事管理,而且影响监督效果。新办法规定,各聘请部门需将拟聘特邀监督人员的条件和人数等情况,以书面函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部门发函商请协助推荐特邀监督人员。特邀监督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均需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备案。 (季莲 刘世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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