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保标准或将实现自然增长。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的答复中获悉,今年,广州市正在积极开展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调研,进一步规范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
据了解,为了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广州从去年4月开始,连续9次对城乡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五保对象和政府供养人员发放了临时性物价补贴共4200多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
11年4次提高低保标准
有关部门在答复人大代表时介绍,广州自1997年实施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4次调整提高低保标准,并逐步扩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范围,建立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目前城镇低保标准是2008年1月调整的标准,各区、县级市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10%,其中花都区和增城市提高到了330元,从化市提高到315元,其余各区均提高到了365元。据悉,今年,广州市正在积极开展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调研,进一步规范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
残疾人提高低保标准不可行
市人大代表还提出,通过走访、调查时发现有这样两种情况值得关注:一种是全市残疾人低保户的救济标准还属偏低。另一种情况是大部分已婚残疾人,由于家庭困难原因,结婚后无条件购房,其户口也无法与父母、兄弟姐妹分开。但在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救济是以户籍人口来计算。因此,这一部分残疾人尽管贫困,但也无法申请到救济。建议对残疾人低保户标准按小户进行核定,并提高贫困残疾人救济标准。
对于代表提出的“提高贫困残疾人低保救济标准”的问题,有关部门介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要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政府救助。
而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困难群体,对残疾人的救助,可以通过分类和其他专项救助来进行,广州已设有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制度。提高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的标准,将更有针对性和实操性,对广大市民来说将更公平、更合理。
至于按小户进行核定的办法,有关部门表示将把代表的意见纳入相关调研,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