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我接受了凤凰卫视"双喜全球连线"栏目的采访,阐述了自己对东莞政府给低收入阶层每人发放1000元红包以帮助他们缓解通胀带来的生活压力这一"社会事件"的几点认识:
首先,东莞政府用"取之于民"的政府收入,去帮助当前"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的这种"用之于民"的"好心",值得赞赏。而且,在当前中国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如何为民造福,帮助百姓克服今天内外冲击所带来的通胀和就业的压力,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东莞政府根据他们的财力条件,给出了他们的一种具体的回应措施。
且先不说这种做法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是否"合适",但从利用财政手段来加强对经济结构失衡条件下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治理这一想法而言,确实能给我们带来很多正面的启示。当前,中国经济结构失衡,使得我们抵挡内外冲击的社会承受能力较为脆弱,通过政策的组合拳,尤其是财政政策的合理化、透明化、高效化和有助于结构调整的税收制度的改进,确实关系到是否能缓解通胀压力下的货币政策的巨大负担和无可奈何"一刀切"货币政策所带来的"好"、"坏"经济细胞一起"杀伤"的负面效果这一关键问题。比如,控制流动性过剩可能对有活力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此时能够通过减轻他们税负的成本,那么,可能在目前宏观调控力度较大的状态下,就会缓解很多结构失衡问题所暴露出来的矛盾与冲突。
其次,由于东莞政府采取的是"转移支付"的资助方式,也就是说,并不是税收贡献大的群体或个人能够得到"红包"补助,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并不能保证实际收入低的群体和个人都能够得到他们所需要的"补助",相反,一些实际高收入的群体反而能利用关系,浑水摸鱼,拿到在他们看来"不拿白不拿"的"红包"!因此,政府出于"好心"却最终没有办成"好事"的结局,值得我们决策部门好好反思。不仅是这次"东莞红包"事例所暴露出的决策上的问题,在中国很多的改革实践中,我们都反复遇到了"好想法"却最终没有得到预期的"好结果"这样事与愿违的案例。为此,我们从对本事例的反思中,深深认识到,政府应该给市场"发放红包",以摆脱造成市场机制失灵的制度约束和财政负担,从而提高全社会抵御外部冲击所造成的通胀压力的能力。也就是说,要通过激活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让我们所有的消费群体在健康的市场环境中,分享"公平、正义和透明"的制度,给大家尤其是弱势群体真正带来越来越多可持续的"红包"!
澳门政府具有财政政策的相对独立性,他们从对社会贡献时间长度(也是一种"大小"衡量的尺码)的角度,对永久居民发放了一份5000元的"红利",而对非永久居民发放一份3000元的"红利",皆大欢喜。但是,这一做法是否都能效仿值得商榷。东莞实际上是通过纳税群体中的支付转移来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操作难度大大增加。比如,这种转移支付(收入再分配)的决策方法是否得到"法律"的认可?东莞地方政府是否具有财政上的相对独立性,因为它会产生向内地其他地区的政策溢出效应,很大的可能是其他地区无法效仿或不能效仿,那么,如何在国家统一管理的税收制度的前提下,做到转移支付的"公平性"(汶川大地震家园重建所需要的财政上的大量"转移支付",除了加强专款专用的监督外,不会产生任何的社会疑惑,这是因为它的实施是国家的决策,民心所向,而东莞"发红包"则不同),当然会引起社会相关人士的"质疑"。另外,如何界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以具有"本地户籍居民"作为门槛条件是否合理?尤其是在地方(中国)经济的开放度越来越大的今天,东莞政府这种红包发放方式会不会对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造成负面影响?即使发红包的标准合理,但具体操作中能否保证"公平"的结果,也是引起社会质疑的地方。"好心"不能办成"好事"的结局,应当引起我们决策部门高度重视和认真反思。退一万步,靠1000元的补贴,能否解决持续通胀给大家的压力,或者更具体地说,对付外部较为长期化的成本输入型通胀问题,靠减税促进经济发展(当然通过增税优化经济发展的结构也是十分必要的),由此带来全民收入提高这种"做法"好呢,还是靠地方政府独立判断,进行一次性"转移支付"式的"补贴方式"好呢?等等。这些问题没有达成共识的解决,东莞的"好心"就不一定能得到"好结果"。而且,当下我们认为,靠财政支付转移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和减税政策之间是不可完全替代的,从长远的角度看,积极效果可能是后者要大得多。
第三,本轮成本输入型的通胀是全球经济失衡的一种具体表现,对于现在对外依存度较高的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而言,通过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来缓解通胀的压力的效果微乎其微,反而过度依赖这种模式,会抑制市场的活力,造成恶性循环的后果。但是,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在完善税基和税收体系建设的同时,应该花大力气,将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有效地用在能够产生未来更多社会财富和缩小收入差距的教育、研发、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投资领域,同时要活用税收政策,通过减税和增税,产生一套健康的激励机制,促进并激活企业以及市场,去发挥它们创造可持续价值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能抑制挤出实业资本、破坏价值创造的金融资本的投机活动(托宾税)。否则,仅仅依靠或过度依赖流动性过剩压力下的紧缩型宏观调控对策(货币政策),就会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活力,不仅不能有效地抑制外部冲击,反而有可能会降低全社会在当前应对全球高通胀冲击的承受能力。
当然,从学理上,今天我们可以动用利率政策、劳动(工资)政策或汇率政策来控制"过热"的投资,(或利用缓慢调整的方式)来催生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从而激活资产价格,让它的繁荣去不断放大财富效应,来缓解通胀压力。但是,这些做法是否能从根本上有效发挥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激活中国经济创造可持续价值的内生动力,这也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事前没有制度上的完善和激励机制变革的环境保证,那么,立刻动用上述应对通胀的这些"猛药",很可能会使当前中国经济的运行机制,控制不了由于产业结构和制度调整的"滞后"效应跟不上价格放开后所"迅速"出现的"超调"冲击,而产生经济剧烈动荡的局面。虽然,海外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危机有时也是一种有效地改变经济结构调整的手段,但毕竟从事后它可能带来全社会的巨大灾难这一负面效应上看,任何一个有责任的政府是不会去选择,也不可能去选择这种"硬着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