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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试水农村宅基地区位竞价 27户农民举牌叫价
2008年07月15日 09:22:2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6月30日,宝应县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宅基地现场区位竞价会。在国土部门和公证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范水镇迎丰村拿出了一块面积2.43亩、可安置10户农户的宅基地,让该村27户农民现场举牌叫价,谁举牌的价格高则可以获得位置较好的宅基地的使用权。经过激烈竞价,10户宅基地分别以13-14.8万元的价格成交。此次竞价,产生的价款总额达139.8万元,如果按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35平方米计算,村民们要取得这里的宅基地使用权,平均每平方米要负担1035.5元的区位竞价费用。 按照我国多年来农村分配宅基地的惯例,农民宅基地一般是由村民申请,由村委会安排,报上级批准后无偿划拨取得。迎丰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现象为何会出现?是否符合当前法律法规?会给农民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又会在今后农村宅基地分配方式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就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 村民建房要求迫切但没地 迎丰村村委会主任纪建勇说,用来区位竞价的宅基地位于范水镇南面,本是村集体所有的抛荒地,后来经省里批准转成了建设用地。这几年范水集镇向南扩展,修起了马路,搬来了学校,这里地势就好起来了。 参与迎丰村宅基地区位竞价整个过程的范水镇国土资源所党支部书记华正顺告诉记者,搞区位竞价前,国土所曾联合村两委作过调查,发现迎丰村多数村民住屋有10多年历史,其中有38户因为添丁进口、婚嫁等原因,急需重建、改建老房。但是根据新农村建设要求,现在30户以内的小村庄都不准大翻建,未来必须进集中居住区,所以想原地翻建房屋都不允许。加上村里资金不足,集中居住区暂时不可能建成,这部分村民的住房要求一直得不到满足。 综合考虑后,国土所联合村委向村民提出,可利用村里一块邻近集镇的建设用地用来作为宅基地,首先解决10户村民的建房要求。“但是人多地少,怎么能让这次宅基地分配公平公正?后来我们就想到了用竞价的办法。” 多数农民同意竞价建房 定下办法后,国土所配合村干部召开了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群众大会征求村民意见,最后还把全村村户打成花名册,由4个村干部逐一上门征求村民意见,主要是问是否同意实施宅基地区位竞价。结果全村480多户表示同意,其余村户也没有表示具体反对意见。 取得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后,国土所配合村里制定了宅基地区位竞价办法,用三个条件限定了竞价者的报名资格:第一,必须是具有迎丰户口的人;第二,必须是有房屋翻建需要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户;第三,竞价者需交1万元竞价保证金。结果,竞价前一天实际有27户取得了报名资格。10户宅基地使用权的起始价均定为5万元。 一次竞价解决了不少矛盾 “当天10户全部顺利拍出,竞价成功的村民都高兴得很,没竞到的也没闲话说,因为他们仍享有村里无偿划拨的宅基地,只是想翻建房屋就不行了,只能在原地小修小补。”对竞价过程和结果,纪建勇和华正顺都表示满意。 按照事先制定的宅基地区位竞价办法,所有竞价款将归迎丰村村集体所有,全部用于迎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而且竞得人先须拆除旧房,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并退还给村集体。“农村工作三大难,计生、提留、宅基地,没想到这次地势这么好的宅基地分配没吵没闹,不用抓阄,就顺利分下去了。以前各种配套设施建设都要村里出,村里哪有那么多钱,这次竞价后,这块的绿化、通路、水电配套就不用愁了,有100多万肯定能弄好。”纪建勇感觉卸下了一副担子,分外轻松。 “国土所虽然不提留一分钱,但是这次探索到了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的新办法,也为我们今后解决其他村的类似问题积累了经验。”华正顺表示。 据记者了解,因为这10户宅基地已处于集镇规划范围内,所以按照规定,还应缴纳每平方米34元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考虑到10户村民参与了竞价,村里已协调城建部门对此项费用实行了减半收取。此外,还需收的费用就只有办各种证件的工本费。 各方评说 扬州市国土局利用处处长叶卫东对宅基地区位竞价持支持态度,他说:“迎丰村这次搞的宅基地区位竞价,是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镇政府批准,并在国土部门指导下开展的。整个过程遵循了三个原则,即宅基地分配‘一户一宅’、平等自愿条件下开展、收益全部给村集体用于公用事业。这与当前的各项土地资源利用法规并无相悖之处。其实这种做法在浙江、山东、湖北都已尝试过,有的省还在试点的基础上向面上推广,好处在于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和加强廉政建设,有利于合理用地和保护耕地,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辟了新财源等。”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王岚林说:“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必须是无偿划拨,搞宅基地区位竞价未尝不可,但一定要事先明确三个问题:第一,这块地必须合乎土地利用法规及当地的集镇规划;第二,这种竞价行为必须事先经过村民组织的认可;第三,竞价者必须都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且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只有合乎这三条,宅基地区位竞价程序才算合法。” 王岚林还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区位竞价最终形成的价位,应避免超出老百姓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此外,宅基地区位竞价要规范,还需要及时出台更多配套措施,比如竞得资金的管理必须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保证所有资金归村集体所有,并用于公共事业或者发展经济让村民享受分红。 持反对观点的人士则认为,农村生活水平普遍偏低,经济能力很有限,住房作为其最重要的生活资料,如果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很多农户根本无法承受,这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此外,区位竞价虽然公开透明,可防范暗箱操作的弊端,但实际结果必然是:经济条件好的可优先拿到地,经济条件差的只能望地兴叹;谁出的钱多,谁得的地好,这就难以兼顾公平,满足经济相对贫困的群体的正当建房要求。(张晨)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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