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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南京悄然试水 借贷月息最高达10%
2008年07月15日 09:47: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处于灰色地带的“钱庄”在浙江将逐步合法化,小额贷款公司7月开始在浙江全面试水。尽管目前南京尚无正式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营业,但是,从去年开始,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在南京已经悄然试水。 记者了解到,随着央行金融紧缩政策的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从原有渠道融资的难度越来越大,直接催热了南京市场上的民间融资。在南京,民间贷款从无到有,从“羞羞答答”转向“光明正大”,月利息普遍水平甚至达到了10%之高。 从没有到光明正大 在南京,专门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融资机构主要是典当行和投资担保公司。对照2004年到2008年之间《南京大黄页》的“信托投资、担保、典当”目录,记者发现,在这几年中,南京民间融资机构从无到有,从“羞羞答答”转向“光明正大”。 随着个人间借款的增多,原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专用名词“借贷”也相应出现在了个人与个人的借款中,变成了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民间借贷”。 “一方面是大量有前景的中小企业因资金紧缺,嗷嗷待哺;另一方面是大量民间闲散资金寻求投资出路。于是,民间借贷便趁着这股‘东风’一时之间风生水起。”一家银行的信贷人士分析表示。 调头寸救急不救穷 “民间借贷的另一种说法叫调头寸,借贷的一般多为一些中小企业。”一家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说,这些中小企业要调个头寸,有时候还非得找民间借贷公司才行。 他举了个例子,企业向银行贷的一笔款到期了,譬如说是一千万元,银行要企业必须一次性还清之后才能续贷,但这笔资金如果一下子从企业抽走,将会影响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因此,企业主会想办法找一家有点实力的投资担保公司或者典当行,以高出银行几倍的利率,凑成一千万元,先把银行的贷款还掉,然后等该企业在银行的续贷手续完成后,再把民间借贷的这笔钱还掉。 “这样的利息很高,一般都是被逼急了,才会这样。”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融资方式”也只能是“救急不救穷”。 借贷月息高达10%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场这种民间借贷的利息都普遍高出银行许多。最多的月利20%,高一点儿的15%,普遍水平也达到了10%。 记者翻开报纸,随便致电一家民间借贷公司。“我们这里一般做抵押贷款,要是没房子,有车也行。”白下路上一家挂着“急用钱”招牌的投资担保公司老板表示,房产最好是南京市区的,江宁的房子贷款利率还要高一些。 另一家“急用钱”公司老板则表示,如果是江宁的房子做抵押,那么利息高达10个点。 “我们这种借款是短期的,一两个月就要还了,1个月的利息是10%。”他说。 500万就可开阳光钱庄 今年5月8日,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以及放贷规则,标志着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正式开闸。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门槛并不高。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事实上,这个门槛是比较低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们筹资并不困难,但是,关键问题是能不能批准下来。另外一个问题是,由于成立公司后有监管机构,来公司贷款的客户名单肯定也是被监管的,这些客户是否愿意透明化?” 贷款利率有下限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利率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注册资本金筹备并不困难,但是,今后的放贷资金从哪来?银监会规定,可以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此外,贷款公司还可以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管伟 史亮 傅周艳)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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