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当地时间14日证实,中国已达到核查标准,可以被允许参加非洲四国出售合法象牙的一次性买卖活动。濒危物种公约秘书处官员纳什表示,他们对中国的象牙控制和市场进行了多次审查,中国执行公约的得分已经从2002年的6%上升到2008年的63%。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纳什说:“重要的是中国国内立法和控制机制已经到位,这样就可以保证合法进口的象牙进入中国后将得到认真地监控,防止被再次出口,以及内部控制将达到濒危物种公约的规定。”
来自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的108吨属于政府的象牙库存在2007年6月获得濒危物种公约的批准可以进行一次性的出售。但买方必须是得到濒危物种公约批准的贸易伙伴。中国能否成为这一贸易伙伴还需濒危物种公约常务委员会的批准。
按照规定,四个国家用于出口的象牙必须是截止到2007年1月31日经过登记和验证为官方合法拥有的象牙,而且只能被销往那些被《濒危物种公约》秘书处承认、拥有严格的象牙销售内部监控制度的国家。
四个国家在规定日期前登记的象牙数量分别为:博茨瓦纳,43.7吨;纳米比亚,9.2吨;南非,51.1吨;津巴布韦,3.8吨;共计107.8吨。《濒危物种公约》秘书处于2008年3月至4月期间对这些象牙进行了检查,认定这些象牙符合条件。
《濒危物种公约》秘书处对中国的象牙交易监控和市场状况进行审核后,认为中国在控制象牙交易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目前已经符合《濒危物种公约》规定的标准,因此具备被指定为一次性象牙贸易进口国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