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土地面积第一大市盐城,日前推出4项用地新政,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
该市推出的土地新政包括:一是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开发区新上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确保在150万元/亩以上。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须进入标准厂房。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发放土地证书。二是强势推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收回处置、调整使用、复垦整合等措施,加大对批而未用、用而不足以及历史上形成的闲置土地的盘活力度,确保5年内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依法及时收回;对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依法足额收取土地闲置费。对投资强度低、产出率低的项目,强制分割、核减用地面积。三是坚持科学合理的供地导向。凡是无特殊原因,征收土地批文下发后3个月未正式实施的项目,停止供地。工业用地不改变用途,在原用地范围内翻建多层厂房增加容积率的,在有关规费上给予政策扶持。对投资规模大、能在本区域产生较大综合效益的高科技、低能耗、环保型项目及投资强度超过规定标准50%以上的项目,在用地上优先支持。四是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实行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年终对开发区集约用地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结合起来。对土地利用集约度较高的县(市、区),优先安排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手续。 (杨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