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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社会建设与发展护航
2008年07月17日 09:20: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春江花都,龙川胜地,历史上的江都曾被众多文人墨客描摹颂扬。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江都人深切地体会到,富足、安康、和谐,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2005年,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江都市借风扬帆,吹响了“法治江都”建设的号角。近年来,江都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社会治安安全市,去年被确定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7月8日,该市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去年5月31日下午,一场给很多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审判,在江都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被告席上坐着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卞大宇。这是近年来该市审理的首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民告官”案件。胜诉的“官”——卞大宇说:“今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在被告席上,这是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标志。”败诉的“民”——赵宏林表示:“虽然败诉,但我心平气和,因为败诉的原因与我是‘民’无关。” 卞大宇之所以出庭应诉,是因为该市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在这个规定公布前后,该市还出台了《关于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梯制度的意见》、《江都市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权力的规范、透明,有力提升了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避免了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近年来,该市“民告官”案件呈现出一升一降的趋势,升的是案件的数量,降的是部门败诉的比例。今年上半年即发生“民告官”案件20多件,但无一例“官”败诉。 “民告官案件数上升,说明老百姓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部门败诉案件减少,说明我们的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江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治办主任许煜欣喜地说。 司法公正——法律不是有棱无角的粽子 执行难是影响司法公正的“老大难”问题。江都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公安、检察、银行、建设、出入境、工商等部门,对被执行人实行信息共享,对拒不执行者异口同声说“不”。 据了解,为确保法律不打“白条”,近年来,江都市仅大规模的集中执行行动就有20余起,其中一起执行案件,出动400多人。至目前,所有疑难案件全部执结,各类案件执结率达87.86%,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达86%,均创历史新高。 司法公正不仅仅是“板脸”,更体现在“微笑”上。近年来,江都市不断强化司法救助和援助工作,实现了“全面争先、全国有位”的目标,仅今年1—5月份即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7件,其中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6件、民事代理案件71件,接待来访咨询285人次。日前,国家司法部对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省有5家单位获此殊荣,江都榜上有名。 与法同行——让法治为建设发展护航 法治实事不同于一般的修桥铺路类的政府实事,它要求集中精力,切实解决老百姓呼声很高的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2006年,江都市办了解决强装强卸等10件法治实事,人民群众拍手称快。2007年,该市法治办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解决卫生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非法行医,教育部门存在的违规收费等10件实事。 江都有十万建筑大军长年奋战在全国各地。江都市法宣部门组织人员,送法律书籍、编排普法小戏到工地,极大提高了建筑大军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建筑铁军的社会形象。在实践中,该市还强化“专业人”、“正规班”、“讲师团”、“生力军”、“领路人”5支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五进”等农村普法“五大载体”建设,这一做法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李明和 解登林 陈世春 毛建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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