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7日电 台湾行政当局今天开会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百分之六十为上限;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新台币八千万元放宽为每年五百万美元等松绑方案,自八月一日施行。
据“中央社”报道,会议上午讨论通过“深耕台湾、连结全球-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后发布新闻稿指出,未来厂商赴大陆地区投资金额上限将松绑,依据个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放宽,个人将由现行新台币八千万元放宽为每年五百万美元。
其次,中小企业有两种选择可采新台币八千万元上限;或采净值、合并净值的百分之六十为限(较高者)。第三,非中小企业由现行净值或合并净值采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二十,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百分之六十;但取得“工业局”核发的营运总部证明文件,跨国企业在台子公司则不受限制。
未来大陆投资审查将更便捷化,台湾官方指出,赴大陆投资金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下的申请案,可在投资实行后六个月内申报;个案累计金额逾五千万美元,才进行项目审查,其余均以简易审查方式办理。
官方指出,针对岛内经济影响重大及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建立关键技术审查机制,以确保关键技术不外移,维持台湾产业竞争力。
台“行政院长”刘兆玄裁示指出,大陆投资金额上限的松绑,是两岸经贸动态调整重要一环,对已在台湾设立营运总部的企业,给予更弹性的资金运用空间,有助企业“根留台湾”,并持续扩大在岛内的投资及致力于技术的提升。
刘兆玄表示,针对跨国企业的台湾子公司,完全取消对大陆投资金额的限制,可以让台湾成为跨国企业前进亚洲和大陆的门户,借着台湾和跨国企业建立绵密复杂的关系,提升台湾在国际和亚洲区域经贸体系的地位。
刘兆玄强调,请“经济部”与“金管会”两周内修正完成相关法令,八月一日施行;另请“经济部”及相关部会给予岛内企业必要的协助与辅导,透过“新闻局”媒体平台将好的政策对民众清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