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给市民发“红包”,如何界定低保边缘户成为基层政府最大的“心病”。前日,凤岗、常平等镇的第三批低保边缘户名单送到东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加上之前统计的7万余人,目前已有超过16万人申领“红包”,远超过了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曾提出的12.2万人。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有的规定很难彻底解决界定“低保边缘户”的难题。截至昨日,东莞仍有15个镇未上报“低边”人数。“低边”界定早有规定
据了解,上月底,全市已有低保户、五保户、弃婴和已治愈麻风病人等首批39341名市民,每人领取到了1000元“红包”。本月初,第二批34810名市民上报申领“红包”,目前,市财政已把该批市民的“红包”拨付到各镇(区)。前天,第三批上报镇(区)向市民政局报送了88189人申领“红包”。其中包括146名非五保户的孤寡老人、88043名低保边缘户。目前,三批人数已达到16万余人。
离市民政局起初的规定期限已接近一个月,为何还有15个镇迟迟未上报“低边”人数?民政局的解释是:工作量太大。但一些镇街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为难地表示:“低边”如何界定?亟需市里出台一个更细的标准。对此,东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副科长杨红说,关于“低边”早已有了标准,就是月收入在401元-600元之间的家庭。至于收入的来源核准,则完全按照2005年出台的《东莞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以及2007年出台的《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进行。核准收入怎么计算?
虽然“低边”界定早就有了规定,但一些镇及村仍都暗自叫苦:他们(申报“低边”者)的收入该如何核准?按照哪些方面计算?
记者在《核定办法》中了解到,家庭人均收入的计算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上6个月的平均数额计算。凡申请对象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时前12个月的平均数额计算。应计入的家庭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土地耕种或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收入;离退休金、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退职金、辞职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存款及利息,各种有价证券及红利,集邮藏品及古玩等各种收藏品;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以及利息、股份分红收入、有价证券、社会捐款等等。
此外,这个《核定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哪些人没有享受“低保”待遇的资格。比如,拥有、购买非维持家庭最低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电脑、钢琴等高档消费品的;饲养名贵宠物、种植名贵花草、存有名贵书画等观赏品及收藏品的;有证券投资行为的;有房屋出租的,或者租、住中高档住房的……身份认定谁说了算?
发“红包”人数是不是以各基层政府上报为准?如果这样,是不是就意味着镇里一上报,市里就得拨款?连日来的走访中,这个问题不仅仅困扰着群众,更困扰着一些基层政府。
“上报的人这么多,我们救灾救济科就这么几个人,你觉得我们有时间和精力去核实吗?”杨红解释说,关于市民政局与各镇街的基层民政部门,《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都明确了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这也就意味着,对“低边”身份的认定,在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主要是镇里说了算。
记者留意到,虎门镇上报了“低边”1.5万多人,而这些上报的“低边”均领到了“红包”。与虎门一样,别的上报的镇区几乎只要一上报,就得到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