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日前提出的“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的建议获得多数专家的肯定和支持。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可以根据物价等因素,相对灵活地调整个税起征点,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5000元;取消利息税。
个税起征点应合理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认为,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连续增长,个税起征点目前看来偏低,尽管调整了一次,但调整力度并不充分,“在目前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还是合理的,具体提高到多少,则要具体测算”。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认为,上调个税扣除额(起征点)至2000元时就有一定争议,目前来看,在物价上涨等背景下,可以再适当提高一些。
另外,“从国外的经验看,个税扣除上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人口、教育、保险、住房等。目前,我国个税在这方面的扣除项目还比较少,从这角度看也应再提高一些。”安体富认为,如果调整的话,应该在3000-5000元,对个税起征点的调整阻力不会太大,但需要通过人大批准。
提高个税起征点属于减税措施,因此,也有观点认为出台这项措施可能会影响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对此,贺强认为,这项措施肯定会对财政收支产生一点影响,但目前的时机还是比较好。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依然较快,说明财政有一定的承受力。安体富也认为,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对财政的影响不会太大。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不是主体税种,在税收收入盘子中只占7%,而且目前国内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因此,调高个税起征点对财政收支影响不大。
应取消利息税
贺强提出,应该取消利息税,“居民储蓄长期负利率现象还比较严重,取消利息税有助于改善这种状况。”他认为,在具体操作上,不仅要税务总局支持,相关部门也要进行配合。
安体富也主张取消利息税。首先,国内长期处于负利率状况;其次,虽然富人存款占的比重比较大,但大部分中低收入者,考虑医疗、子女上学等也都有存款,征收利息税影响在穷人身上可能更大;第三,原来征收利息税是考虑到国内储蓄额过大的因素,想把储蓄挤到消费、股市中去,但目前来看作用不大。“去年利息税税率由20%调整到5%,当时之所以没有完全取消,可能就是考虑留一个相对灵活的余地,利于下一步调整。”安体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