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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7省(区)未完成2007年节能目标
2008年07月30日 14:41: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公布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结果显示,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未能完成2007年节能目标。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8年 第55号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各地区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黑龙江、江西、河南3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4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2个地区;完成进度30%以上的有福建、上海、陕西等15个地区;完成进度20-30%的有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河北、贵州、内蒙古、山西、吉林、宁夏10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20%的有新疆、海南、青海3个地区。 附表: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地区 2007年万元GDP能耗 降低目标(%) 2007年万元GDP能耗 降低率(%) 北京 -5.00 -6.04 天津 -4.40 -4.90 河北 -4.40 -4.02 山西 -5.60 -4.52 内蒙古 -5.26 -4.50 辽宁 -4.00 -4.01 吉林 -4.00 -4.41 黑龙江 -4.00 -4.09 上海 -4.00 -4.66 江苏 -4.20 -4.28 浙江 -4.00 -4.18 安徽 -4.00 -4.11 福建 -3.50 -3.51 江西 -4.00 -4.01 山东 -4.50 -4.54 河南 -4.0~-4.5 -4.11 湖北 -4.00 -4.06 湖南 -4.00 -4.43 广东 -3.00 -3.15 广西 -3.20 -3.31 海南 -2.50 -0.80 重庆 -4.00 -4.46 四川 -4.00 -4.44 贵州 -4.95 -3.97 云南 -3.80 -3.98 陕西 -4.50 -4.54 甘肃 -4.00 -4.09 青海 -2.00 -2.20 宁夏 -4.00 -3.52 新疆 -4.00 -3.08 注:1、西藏自治区数据暂缺;2、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依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认函;3、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依据国家统计局核定数。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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