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专电今天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介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就业方面的政策支持。以下为实录。
[人民日报记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就业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
[尹成基]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简称“三支一扶”。今年,首批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已经服务期满,做好他们的就业服务工作,是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此项工作,我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让这些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及时得到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信息,有利于他们参加报考;二是加强与教育、人事、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充分挖掘新的岗位,能够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三是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自主择业的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一旦机构得到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申请就专人负责帮助指导就业;四是特别针对地震灾区“三支一扶”期满的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不能因为地震灾难使他们的就业受到影响,特别是因灾失去双亲、因灾致残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重点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