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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国家公务员局
2008年08月05日 07:32: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旧对比 国家公务员局的职责,是按照统筹公务员事务管理的要求设定的,从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到培训与监督,覆盖公务员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从1988年组建人事部,设立相应内设机构负责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到2008年组建国家公务员局,在国家一级设置综合管理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的职能机构,20年的体制变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组建的国家公务员局的职责,是按照统筹公务员事务管理的要求设定的,从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到培训与监督,覆盖公务员事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说:“这一职责定位,以原公务员管理职责和政府奖励职责为基础,以公务员法规定的职权为依据,通过整合和重新设计,使公务员管理的职责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加强’和‘五个增加’。” “三个加强”,就是在完善公务员制度这一既有重要职责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统筹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职责。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在原有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职能定位上,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职能,包括: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等。 ——在原有负责拟订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公务员分类管理职能,即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 ——在原有公务员培训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职能,即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五个增加”,就是按照公务员法的新规定和近几年公务员管理工作实际承担的新职责,对原有职责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拓展了工作领域,更加有利于公务员管理综合效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增加了拟订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的职责。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增加了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的职责。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增加了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职责。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设立国家荣誉制度的要求,增加了拟订国家荣誉制度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 ——增加了拟订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登记工作的职责。 工作重点尹蔚民提出,国家公务员局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有4项: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规范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公务员制度推行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公务员管理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挑战、遇到一些新任务。 7月22日,尹蔚民在国家公务员局成立大会上首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公务员局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主要有4项: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规范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还是在这次会上,他明确要求,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从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认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工作出色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者队伍。 “公务员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工作。国家公务员局的成立,标志着公务员管理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尹蔚民强调:“在这个新的起点上,公务员管理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深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得到进一步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充满生机与活力、体现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将不断健全,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将不断加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将会有效提升。”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尉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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