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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地方立法建议
2008年08月05日 15:43: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增强苏州市地方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进一步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提高立法质量,促进苏州市“和谐社会”和富民强市目标的实现,从今天起到9月20日,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改进公共服务、规范社会管理、提升民生福利、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内容,苏州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在提出立法建议时,应当突出重点,注重创制性,体现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应写明立法依据、理由、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立法文本建议稿。根据《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凡是涉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民事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等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地方无权立法。因此,在提出立法建议时,请注意不要与上述规定相冲突。 立法建议请于9月20日前寄至苏州市三香路998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 215004,传真68615448,电子邮件:szfgc@163.com。(姚喜新)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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