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实行外来人口暂住证省内“一证通”制度。这是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获悉的。全省公安机关将同时推出包括这一制度在内的六项便民利民措施。
省内流动人员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多年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都要回乡办理,费时费钱又误工。今后,省内流动人员可由其委托直系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急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当天办结。
外来人口暂住证省内“一证通”。外来人口在江苏申领暂住证后3年有效期内全省通用,在本省范围内流动变更暂住地的,不需重新办理暂住证,只需到新住地派出所备案,记录变更信息。新暂住证式样将全省统一,工本费仍为1元。目前外来人口已申领的暂住证继续有效,待3年有效期满或变更住址登记栏目填满后换发新证。
放宽部分外来劳动者进城落户条件。带高新技术成果在江苏创办企业或实施转化并经有权部门认定的本省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暂住地获得高级技工、技师职称,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的外来人员,可凭相关证明将户口迁入本人自有或亲友住房、单位集体户口或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在就业地城镇落户。对他们,“自有住房”不再是唯一条件。
提供方便群众出行的城市道路交通引导服务。通过广播电台、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在交通高峰时段实时滚动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主要道路交通流量、交通拥堵路段、主要停车场位置及泊位数等信息,方便群众合理选择交通线路。全面建设指路服务系统,并在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立交巡警指路服务站,免费向驾驶人提供合理化行车路线图。全面推广轻微交通事故保险集中理赔服务模式,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提供高效服务。
建立被盗抢物品报警、认领和甄别网络服务平台。公安机关将建立公众被盗抢物品报警信息库、公安机关追缴的被盗抢无主物品信息库和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并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设立“被盗抢物品报警查询”平台。今后,群众登录“江苏公安”或所在城市公安网站,就能录入、举报、认领被盗抢物品,购车人可甄别嫌疑车辆,防止误买赃车。
启动未破刑事案件特困受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公安机关管辖的未破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未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无责任和负次要责任的受害人,因遭受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导致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医疗、生活陷入困境,且不符合其他社会保险、救助条件,无法及时得到相应资助和救济的,根据依法救助和有限救助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给予必要的医疗费、生活费等一次性紧急救助。(周刚 杜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