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加快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有三个“首次”引起关注。
首次指出长三角综合实力全国最强 对于长三角的定位,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长三角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而之前,提得比较多的说法是“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葛守昆研究员认为,这个最新提法,表明中央充分肯定长三角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这方面有一系列过硬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可以佐证。突出“实力最强”,毫无疑问是希望通过长三角的率先发展,带动周边地区以至整个长江流域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
首次将“长三角一体化”提升至国家层面 长三角一体化,学界已讨论了十多年。《指导意见》的通过,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
葛守昆认为,《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具有战略意义。由国家从全国经济的角度谋划长三角的发展,和长三角互不隶属的两省一市从地方经济的角度谋划共同发展,区别很大。“在发展定位、资源配置的效果上肯定不一样。”
首次明确产业结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 《指导意见》提出长三角要“努力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并将其作为十项重点工作之首。
葛守昆表示,这并不是说长三角原有的制造业不重要了,而是表明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已面临产业转型升级问题,再进一步发展,必须借助现代服务业,如外包服务业、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发展,提升产业层次,这是长三角制造业进一步发展的应有之意,二者需要良性互动。也正因为此,《指导意见》紧接着就提出长三角要“努力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
陆峰 宋晓华 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