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产品包括啤酒、葡萄酒、酒精强度以容积计低于30%(即20度以下)的饮料、米酒四类产品,其中啤酒的特定税为每公升1元,葡萄酒的进口价格从价税为15%。酒精强度低于30%的饮料从价税为10%,特定税每公升10元,米酒从价税为10%。
此外,基于目前国际燃油及其延伸产品价格不断攀升,增加了工商界、交通运输业、渔业等行业营运成本,造成较重的负担,并由于油价飙升对居民日常生活用品价格上涨沟成了很大压力。为纾缓油价高企带来的影响,法案也建议将规章附表内第四组即燃料及润滑剂产品的特定税定为零。
第四组的燃料及润滑剂产品包括不含铅机动汽油、含铅机动汽油、煤汽油燃料、润滑油。其中不含铅汽油的特定税为每公升1元,含铅机动汽油每公升1.5元、煤汽油燃料每公升0.085元、润滑油每公升0.4元。
唐志坚表示,澳门对这些燃油产品所抽的税一向不重,且并非按价格抽,所以油价浮动对所抽税款的影响不大,但将这些产品的特定税定为零,也可稍减工商界及居民的负担。
至于将以上税率定为零后,对特区政府税收的影响方面,唐志坚表示,去年特区政府在该四类酒类产品的税收为8265万多元,四类燃料及润滑剂产品的税收为7159万元,两组产品税收益共1.5424亿多元。将两组产品的入口从价税和特定税税率定为零后,会影响价格下降,预计可使澳门的年度通胀率降低0.3%。
有关法案已交立法会,并会以紧急程序处理,以便尽快在立法会大会审议及通过,由于今年会期将于本月15日结束,预计立法会将在会期结束前审议该法案。法案建议于公布后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