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市一级的综合性党内扶助金帮扶制度近日在汕头市出台实施。记者从汕头市了解到,为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的意见》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通过采取多渠道筹集,由当地市管党费划拨200万元,市财政初步安排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七一”期间,汕头市党内关爱扶助金已开始进入运作。
市委常委会专门进行研究
近年来,汕头市各级党组织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等方式,扶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其中市、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管理的党费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都下拨慰问专项补助经费。
为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资金不足、慰问金标准偏低、扶助方式单一等问题,汕头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围绕建立党内扶助金制度,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在总结基层单位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出了设立市级党内关爱扶助金的方案。6月初,汕头市委常委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通过了实施意见;作为配套,扶助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也将出台。
采取多种扶助方式关爱党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汕头市通过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在继续投入留存党费的同时,能够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慰问、帮扶活动的经常性和连续性,有利于推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更好地营造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团结互助的党内和谐氛围。
汕头市党内关爱扶助金采取党费划拨、财政支持、党员捐款、社会资助等办法进行筹集。扶助金的帮扶对象,主要是党组织关系在汕头,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存在严重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贫困党员,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党员。帮扶对象范围覆盖农村、城市基层和企业等各个领域。区分不同对象,采取发放固定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给予临时救助等扶助方式。
为了构建党内关爱扶助体系,提高慰问帮扶的覆盖率,该市还要求各区县委参照市一级的做法,设立本级党内关爱扶助金,坚持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慰问帮扶。(记者/方一庆通讯员/周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