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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邀请媒体监督:画蛇添足?
2008年08月11日 10:57: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闻事件】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打破常规的资金分配方法,在分配2008年至2012年重点产业转移园专项资金15亿元中首次引入招投标方式。7月31日和8月1日,广东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两天在《羊城晚报》头版显著位置发布了《诚邀广大媒体参加2008年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专家评审会的公告》,邀请媒体监督。8月1日的《羊城晚报》还在头版配发了《稀罕!政府登广告,邀媒体监督》的评论。 【连线嘉宾】 朱列玉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建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列玉 杨建顺 【连线记者】 记者:朱代表您好。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看到这个公告感觉“很兴奋”。为什么呢? 朱列玉:我觉得这个做法非常好。在每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总会围绕如何盯住政府钱袋子的问题集思广益。这至少表明,我们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还不够公开透明。这则公告则表明了政府的态度:要向社会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广东省财政厅主动邀请媒体到场作监督报道,这表明他们心中没“鬼”,敢站在媒体面前。我希望以后政府花钱的项目都能这样,敞开大门让媒体来监督。 记者:公告刊出前不久,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爆出了2007年广东省114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支出超出年初预算,超支27.8亿元的消息。此次刊登公告接受监督是否受了此事影响? 朱列玉:我不认为这两件事有内在联系。即使是财政超支,也要区别对待、客观分析。如果是不可预见的支出,比如今年因遭遇冰雪灾害、地震和洪水而超支就是合理的;如果是公款吃喝造成超支,就另当别论了。 记者:舆论监督是媒体职责,本不需要专门邀请。广东省财政厅的这一做法是否有点画蛇添足? 朱列玉:我并不认为这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因为媒体采访也是需要被采访对象配合的。就像执法单位执法一样,如果被执行单位不予配合,执行起来肯定会很有难度。而广东省财政厅主动邀请媒体监督,展示了一种主动姿态,这显然有利于监督的开展。 过去,政府采购招投标常会暴露出很多问题,很多大要案都与暗箱操作有直接关系。被监督对象不配合,就会加大媒体监督的难度,现在政府部门能够主动接受监督,是一种新风向,应该成为榜样。如果政府部门接受媒体监督不再成为新闻,而是一种常态,财政支出必然就会变得很阳光了。 记者:杨教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3个多月了,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您如何看待此事? 杨建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邀请公告”也是其公开政府信息的一种方式,具有合法性。 虽然说从政府工作的理想状态或者说法治状态来看,权力运行涉及到15个亿的重大事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咨询、论证、参与、评价、决策、监督和制约等一系列的机制,其公正性完全可以依赖于制度自身的正常运作。但是,目前在许多地方或者部门尚未建立这种制度的良性运作机制,尤其是在长期的积弊尚未彻底革除之前,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公开乃至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往往会遇到重重阻力。于是,借助于新闻媒体的助推力成了不错的选择。 记者:这是否表明,我们的舆论监督不尽如人意? 杨建顺:从舆论监督环境的角度来看,这种“主动邀请”也许从反面透出了这样一种观念:我“真诚”邀请你了,你才有权利进行相关报道和监督。如何排除舆论监督的阻力,为媒体介入拓展、健全宽松的环境和路径,是很大的课题。 这件事情的意义还在于,它使人们很难不为以往“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扶持资金”这种给付行政的运作情况担忧。有人震惊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破天荒”、“第一次”,这本身也说明了有些政府部门或者地方长期以来习惯于“闭门”决策。人们尤其关心财政运作、扶贫决策等正常制度或者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而“开门”决策的导入,为人们(也包括媒体)监督政府权力运作提供了相应的前提条件。(作者:谢文英)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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