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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手房中介费下月放开 大多数中介会涨佣金

   据《现代快报》报道,二手房买卖佣金政府不再定价,而改成由市场自己调节了。8月6日,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放开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房产中介买卖代理费彻底放开之后,中介公司到底是上调还是下调呢?对于老百姓买房来说,买房成本是降低还是增加呢?

   “通知”解读

   省物价局:收费没有上限

   在通知中,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将此次放开收费的理由表述为“全省商品房买卖代理服务已实现市场化运作,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促进竞争,经研究,决定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

   通知称,“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企业在实行有偿服务时,应坚持委托人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在收费时必须明码标价,公示服务内容,信守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做到质价相符。”而涉及到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前保持不变。

   国家计委和建设部有文件规定:对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成交价格的3%。那么江苏放开收费,可以超过3%的上限吗?

   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解释说,现在国家也不存在3%的上限规定了,具体的佣金费用,从9月1日之后,可以“由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自己协商解决”。

   不过,南京市物价局、房产局均表示“尚未接到省里通知,要接到通知后再看怎么执行”。

   业内反应

   多数中介表示会上调佣金

   今年3月份,由南京市房地产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起草的一份《关于调整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代表南京900多家中介公司,“逼宫”物价部门将目前房价1.4%比例的房产买卖代理费提至2%的比例。现在物价部门放开佣金收费,这岂不是意味着中介可以随意定标准了?

   “这肯定是个好消息。”满堂红(南京)置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小玲听到说,因为真正的市场就应该是自主定价收费的,政府部门将二手房佣金标准调高调低,本身就存在制约性,现在放开收费,肯定是对二手房市场发展有利的,下一步要考虑上调佣金比例。

   “政府部门在中介公司申请上调佣金之后,现在明确表示可以放开收费,潜台词显然是可以上调佣金了,下一步肯定会上调佣金收费比例。”南京顺驰不动产副总经理董犇认为,政府部门的这个通知,显然可以看作是“救市”的一个举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中介都表示会考虑上调二手房买卖的佣金率。不过,也有中介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对目前低迷的二手房市场而言,是雪上加霜。因为在理论上,中介可以通过这个政策来增收佣金,但老百姓肯定都是就低不就高的,调整高了,老百姓不会买账的。

   市民担忧

   买二手房负担将加重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市民对政府放开二手房佣金收费的规定,都充满了担忧:这不是让中介逮到了涨佣金的理由吗?

   姜女士说,原来有个1.4%的上限限制,中介不能高于这个标准,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中介是收不到1.4%佣金的,本身就可以“议价”,低得可以到0.7%,现在假设所有中介公司都将佣金比例抬高到3%,那么“议价”的空间不是小了吗?政策给了中介上涨佣金的“尚方宝剑’,羊毛出在羊身上,买房人的买房成本只会水涨船高,这肯定不是件好事情。

   而江苏都市网一名网友认为,现在中介费肯定是高的,不然厦门就不会出现“易中天绕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而拒付13万元中介费”的事件,买房人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直处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弱势地位。

   市民建议

   中介费最好跟房价走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2月份起,杭州市对二手房中介费采取分档累进制,费用向买卖双方收取,具体为:房屋成交价50万元(含)以下1%,50万—100万元(含)0.7%,100万—200万元(含)0.4%,200万元以上0.25%。并且,杭州还规定这一费率可作25%的上浮,对下浮不作限定。

   市民王先生说,南京的中介不管房价高低,中介费都是收1.4%,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现在南京中介“默契”地将中介费调整到2%或3%,那就更加不合理。因为房价不一样,佣金费的差额比较大,像50万元的房子中介费是7000元,100万元的房子中介费就是14000元了,中介经纪人带着买房人看房一直到签约,不会因为房价高而多付出其他服务。建议南京现在应该像杭州那样,实行累进收费的方式,对不同房价收取的中介费作出规定,而不是一味想着提高中介费。

   在9月1日之前,南京的房产中介是否会作出调整佣金的规定?这个佣金比例又会定多少?快报将继续予以关注。(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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