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按照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推进年、提高年和规范执行年的统一部署,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该市在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体系,并通过开展制度建设成效评估,提升制度建设水平。
2007年6月,该市立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体系课题研究。经过充分调查和深入研究,课题组在10月份提交了评估体系课题研究报告,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于去年底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以市委文件形式下发。该评估体系包括评估目标、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四个主要部分,以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表、常州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市级部门重点制度建设任务目录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问卷调查表四个附件。评估体系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指导性,对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具有规范和引导作用。
评估体系明确,辖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制度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主抓接受评估准备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估体系下发后,该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并对照要求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市财政局、发改委等市级机关部门按照体系要求,一方面抓紧研究出台需要由本部门牵头制订的重点制度,另一方面按照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着力探索运用现代行政管理手段和电子信息技术等加强权力内部控制的有效途径。为了配合成效评估工作,该市还在市《党建》杂志上开辟制度点评专栏,每期选择两项优秀制度进行点评分析,为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工作提供范本,到目前为止累计点评制度超过20项。
今年上半年,该市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考评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台账、赴有关部门走访以及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对财政局和交通局两家单位先期进行了评估试点。在评估中,考评组系统分析了两个局近年来制度建设的相关做法,肯定了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了使评估体系更加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能体现科学性、实效性的要求,该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对评估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充实了评估内容,调整了分值设置,完善了评估手段。下半年起,该市将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制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对辖市、区及10个市级重点部门的评估工作,2009年完成对市级其他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权限部门的评估工作,2010年全面完成对其他党政部门的评估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基本建成有常州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