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建委发出通知,就《成都市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针对各区(市)县建设局征求意见。据悉,《规定》针对成都市农村地区的住宅、公共配套设施、产业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农村新型社区、中小型聚居点和散居居民点。
选址:
进行地质评估后方能建设
《规定》在农村地区建筑的选址、结构以及布局等多方面进行了控制和要求。在选址上,要求避开地震断裂带、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地震断裂带两侧50米范围内、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核心区、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区(带)为绝对禁建区;应尽量保持原有自然的地形地貌,不宜做大规模的挖填方。根据要求,农村新型社区、50户以上中小型聚居点、公共设施的选址进行地质评估报告后方能进行规划建设。
公共配套:
供水应达安全饮水标准
在公共设施配套上,对道路、排水、供电、公共服务设施等都进行了严格要求。如,靠近城镇集中供水区的应利用现状设施及管网的延伸实现集中供水;远离城镇集中供水区的应采用简易供水设施实现独立供水,并达到安全饮水标准,保证每户供水的需求与安全。有条件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居住点,应排放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条件的可设置与居住规模相适应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沼气化粪池等,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建筑风貌:
宜成组成团2层以下
在住宅建筑布局方面,《规定》指出宜成组成团,且形式多样化。建筑组团规模宜5-10户。建筑风貌应根据村庄整体风格特点、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进行确定。住宅提倡以坡屋顶为主,高度一般以2层以下为宜,超过2层以上的需单独设计并报当地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村庄公共绿地应适当设置座椅、儿童活动设施、健身设施、小品建筑等。同时,在建筑结构上,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成都为抗震设防区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级。住宅结构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低于95%的保证率;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其结构用钢材应符合抗震性能要求。
公共建筑:
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
根据要求,农村居住点各类公共建筑的建筑材料宜做到就地取材、方便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按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应达到“规模适度、相对集中、道路硬化、人畜分离、商住分设、饮水卫生、服务配套、村容整洁、风貌鲜明”的基本要求。农村新型社区配套公建的配套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