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贷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但对成都市的6万多户中小企业来说,“贷款难”有望得到明显缓解。昨日,市经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担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全市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余额要在去年底9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30亿元,达到125亿元;而到201 0年底,要达到180亿元。
年内各地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
《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各区(市)县要组建完成政策性担保机构并配套到位1亿元中小企业担保引导性资金;到2010年,全市要构建起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
要培育发展多种类型的担保机构,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信用担保领域,组建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或会员制担保机构,形成各类担保机构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担保格局。各级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担保机构,除少数专门承担政策性担保职能外,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进行企业化运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经办具体的担保业务。
创新担保仓单专利设备可质押
《意见》提出,担保机构应重点支持4类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企业,即市政府确定的十大产业集群企业,包括IT制造、软件、机械与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食品、石化、冶金建材、家具、制鞋等;与大企业、大集团,重大产业化项目配套的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发展区(一区一主业)的中小企业;列入规模以下到规模以上培育名单的中小企业。
《意见》提出,要从7个方面创新担保产品。园区内暂未办到土地证的企业,经区(市)县政府承诺,各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应给予担保支持;列入规模以下到规模以上培育名单、信用等级在BBB以上的中小企业,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可给予100万元以下免反担保措施的信用担保;与大企业、大集团、重大产业化项目配套的中小企业,各类担保机构以合同为反担保措施提供担保;产品市场销售良好,年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超过3次的企业应给予仓单(库存、订单)质押的担保支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各类担保机构应给予专利质押的担保支持;对装备先进的中小企业,各类担保机构应给予设备质押的担保支持。同时,各类担保机构要积极开展商业信用担保、银行承兑差额担保、私营业主贷款担保、高新技术创业担保等业务品种,不断推出有特色的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覆盖面。
担保贷款打官司政府法院都支持
《意见》提出,要积极扶持担保机构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担保业可持续发展;落实对民营担保机构的奖励政策和各类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指导和帮助担保机构争取相关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担保机构,在办理产权方面享有与金融机构同等待遇,其反担保和代偿时涉及的房地产、车辆设备、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和过户等有关收费,按有关政策规定减免。对担保机构进入司法程序的担保贷款,政府和法院应给予大力支持,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努力降低担保机构代偿损失。(记者向朝阳)